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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改关头 “泛民”首务:立即“松绑”

  由特区政府制订的二○一七特首普选方案,已定于下周三发表;连日来,政务司司长、“政改三人组”组长林郑月娥分批约晤“泛民”议员,说之以理、动之以情,争取他们在最后关头回到支持政改方案通过的道路上来。

  据悉,在会面中,林郑主要表达了两点意见,一是重申中央的八.三一决定不可能收回、也不会有什么妥协或退让的馀地与空间;二是指出逾六成民意支持八.三一框架下的政改,作为民意代表的议员,应该尊重民众诉求,让方案通过。

  两点意见,在情、在理、在法可说都是完全站得住脚和无可置疑的。事实是,“泛民”议员除了一再重复什么“国际准则”外,根本从未提出过任何有理据和有建设性的说法来反驳八.三一决定,他们唯一“说不出口”的“理由”,就是因为自知不符合“决定”中有关特首必须爱国、必须有利于保持特区长期繁荣安定以及不能损害国家安全和长远发展利益等要求,如此“出闸”无望、当选更难,他们才会“输打赢要”,硬指八.三一决定是什么“假普选”和“真筛选”。

  但二〇一七特首普选,是一件关系到特区长治久安以至国家民主法治建设的大事,是关系到全港市民根本和长远利益的大事,必须也只能依法办事,不能为任何利益团体“度身订造”,更不能为了“确保”让“泛民”“入闸”、“出闸”而去作出任何原则性的退让。这是不负责任、不符合港人利益、而且是违反基本法和法治精神的。

  二〇一七特首普选,是为了选贤与能,是为了确保要选出一位能够得到中央信任、能带领港人社会继续前进、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和更好落实“一国两制”的特首,而不是为了要在政治上做什么姿态、搞表面的一套假民主。“泛民”议员如果真有志气和本事,就该“普选面前、人人平等”,在八.三一框架下和建制派人士一起去角逐和比拼,看谁能赢得提委一票、选民一票。千二提委来自四大界别,其中教师、社工、宗教、福利界别大不乏与“泛民”“同声同气”者,政界中“泛民”也坐拥数十票,五百万选民更不可能为任何人所控制,加上据悉方案中将会订出低至十分之一的“入闸”门槛,所有获推荐者都会有面向全港市民宣示管治理念的机会,还有电视辩论,如此是非曲直、能力高低尽在眼前,市民不是“瞎子”,更不是傻子,“泛民”何以会如此害怕一个阳光下的依法、公平、公开选举而不敢参与?还要颠倒黑白、“拗横折曲”,仅因为自己不敢参与,没有信心“出闸”和当选而要硬指八.三一决定为假普选?难道二〇一七特首普选,非要有“泛民”“入闸”、“出闸”甚至当选,才叫符合普世价值、国际准则,才叫真普选?那岂不成了天下间最荒谬的笑话了?

  眼前,二十七位“泛民”议员中的一些人,目前肯定陷于“进退两难”的苦恼之中,那么,眼前他们最应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立刻“踢绑”,把自己从“捆绑反对”的“紧箍咒”中解脱出来。事实是,什么叫做“捆绑反对”?为何明知不符合法理、不符合道义、更不符合民意的“捆绑”也要一直“捆”下去?

  二〇一七特首普选是属于全港七百万市民包括五百万选民的,不是立法会议员的“私产”,“泛民”无权剥夺市民的选举权,更不能用蛮不讲理、封建“连坐”式的“捆绑反对”去扼杀之。

        本文为新时社报社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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