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社网(微博)4月6日讯 据中时电子报报道,1989年4月7日党外政论杂志《自由时代》创办人郑南榕,为追求言论自由,勇敢拒捕自焚殉难,为感念这起事件并保障言论自由;台中市长林佳龙今日宣布,每年4月7日为台中市的“言论自由日”。
林佳龙表示,过去的台湾曾处于威权统治的状态,言论自由受到相当程度的箝制,26年前的4月7日,郑南榕正是为捍卫言论自由,拒绝当时执政党所罗织的叛乱罪名,更在军警企图逮捕之际引火自焚殉难,这起事件不仅令人心痛!并为1991年废除“刑法100条”的运动埋下种子而萌芽茁壮,也让台湾的民主政治更成熟稳定。
“言论自由正是民主政治的核心价值与重要基础”!林佳龙并宣布,台中市政府自今年起,订定每年4月7日为言论自由日,期盼社会在享受言论自由的今日,莫忘郑南榕为我们争取言论自由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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