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社网(微博)3月6日讯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郑捷一审遭判死刑,判决结果完全不令外界意外。根据判决指出,郑捷判死的原因除了手段凶残、造成重大伤亡外,郑捷犯后毫无悔意,且精神鉴定、心理鉴定都认为他没有教化可能,让合议庭做出“求其生而不可得”的裁判结果。
法界人士指出,目前判处极刑有几个规范,除了被害人数外,行凶手段是否凶残、加害者是否有教化机会,也常是合议庭量刑重点。郑捷仅因报复、履行杀人誓约,就手持利刃在大众运输的捷运列车上实施无差别杀人,手段凶残早已远超过判处极刑的标准。
郑捷利用做案前在超市购买的锐利钛钢刀,在捷运上逞凶杀害无辜乘客,根据检方解剖发现,郑捷除了“刺”之外,还在刀刃插入被害者身体后,扭转、抽动刀刃,造成被害人遇刺后“一刀毙命”的不幸结果。
郑捷辩护律师在辩论庭时,虽然声称郑捷犯案手法并不凶残,遭到被害家属不满斥责,判决结果也认定,郑捷无差别杀人的手法凶残,罪无可逭。
近年不少凶残杀人犯都因为被鉴定出有教化可能而免死,但郑捷在检方的精神鉴定,以及律师声请的心里鉴定中,都被认为他教化可能不大。
对照郑捷在历次审讯时,一脸满不在乎的态度,加上日前接受八卦媒体违规面会访问时,大剌剌声称顿死刑不在意,并对被害家属表示“不在意,反正骂我,我又不会痛!”也可证实两个鉴定的信度、效度均可接受严格检验,直到今日郑捷仍然毫无悔悟之心,为了脱罪在法庭上所说的“如果可以出去,不会再杀人”,拢是假。
扫描本文章到手机浏览
扫描关注新时社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