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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社评:李飞拒“做骚” 泛民阻普选又多一罪

  政府消息人士昨日透露,下月初为特区基本法颁布二十五周年,全国人大副秘书长兼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原打算来港出席庆祝活动,并与泛民议员见面,就二〇一七特首普选议题交换意见;然而,有关安排已因泛民议员前天的一项联署行动而告取消。

  二十七名泛民议员在前天的联署信中表示,如果特区政府日后提交立法会的二〇一七特首普选法案是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八.三一决定为依据,他们一定会投反对票予以否决。

  这是一项令人何其失望、又何其愤怒的政治对抗“联署”!

  在泛民议员操弄之下,二〇一七特首普选,已经不再是五百万选民的权利、不再是全港市民的共同福祉和诉求,而是变成了二十七个人的“政治私产”、变成了他们对抗中央的“政治武器”,只因他们不满八.三一决定,五百万选民依照基本法和本地法律拥有的投票权利就要被取消和扼杀掉,世界上还有比这更横蛮、更不讲道理和更荒谬的事情么?

  李飞是全国人大副秘书长兼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来港共庆基本法颁布二十五周年,并且与各方、包括泛民议员见面交流,就普选议题交换意见,不仅是其职责和权利,更是大有利于如期、依法在港落实二〇一七特首普选和推动两地关系的一件大事和好事;怎么,如今泛民议员一伙竟“先下手为强”,以联署公开信方式向人大八.三一决定“叫阵”、向李飞主任“叫阵”,试问“一国两制”之下还有比这更嚣张和更霸道的事吗?

  当然,按照基本法规定和政改“五步曲”,二十七名泛民议员的确手握否决政改方案这一“生杀大权”,选民奈何他们不得、李飞主任也奈何他们不得,所以他们才会如此“趾高气扬”。但是,“上得山多终遇虎”,日后在其他选举活动中,选民一定会还以颜色,“票债要用票来偿”,要泛民“连本带利”偿还今日剥夺“一人一票选特首”权利的“旧帐”!

  眼前二〇一七特首普选已“岌岌可危”,港人亦少了一个与李飞主任交流的机会,但是,“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的权威不会因此而有丝毫动摇或受损,全国人大委员长张德江日前在北京两会港区人大代表小组会上已经明言,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八.三一决定不会收回、不可能收回,也不会有什么可以修改的空间,特区二〇一七特首普选是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中央推动特区民主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依法落实普选的方针同样是不容置疑的。

  眼前,泛民议员“不可一世”,梁家杰扬言联署信是要叫社会对政改方案能够在立法会通过“不要再存有任何想像空间”,“长毛”梁国雄更公然恫吓泛民议员如有人敢“转舦”将“不得好死”……大有“逆我者亡”之势;然而,五百万合资格选民“一人一票选特首”的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和选举权是由基本法所赋予和保障的,政改法案可以在立法会通不过,但港人基本权利却不容泛民议员隻手遮天、随意剥夺,全国人大的宪制地位和权力是明摆在那里的。

  宪制不可欺、民意不可侮,二十七名泛民议员中的温和、理性、务实者,是时候拿出良知、责任感和勇气,为依法落实普选、为实现港人选举权利挣脱“捆绑”,把“不得好死”留给“长毛”或丢到垃圾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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