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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完善法制防范虐童案频发

  3月1日,中国浙江义乌一6岁女童被亲生母亲殴打致死。悲剧再次引发了公众对虐童和家庭暴力问题的关注。

  中国政府和社会正在作出努力减少虐童事件的发生。3月4日,中国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这被认为是“一次令人惊喜的进步”。

  近年来,虐童事件屡屡见诸报端。2013年,媒体刊载南京饿死两名女童案件;2014年,微博曝出,广东河源一10岁小学生被继母虐打致全身瘀伤……

  对于近年来频发的家庭虐童事件,法律界人士指出,孩子由于与父母及其他监护人的经济、人身依附关系很强,更有“棍棒底下出孝子”等封建愚昧观念余毒,而部分家庭也存在关系冷漠及监护人酗酒吸毒等问题,导致打死、打伤或家庭虐待的屡屡出现。

  “这些观念与现代文明中尊重未成年人独立人格和权利的观念相悖,也是阻碍当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原因,必须加以矫正。”四川蜀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志刚说,他长期以来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陕西省社科院研究员张燕表示,虐童现象高发,主要与目前社会伦理的缺失有关,因此亟须加强现代伦理、道德体系的建设。

  受虐儿童保护NGO负责人陈岚指出,在儿童被虐方面,中国还缺少完整的流程和健全的社会体系。“目前中国的保护儿童的做法和措施都是零散的,还有各种部门和组织,都是散的,互相之间不通气。”

  业内人士指出,针对虐童案高发的态势,现行法律不足以震慑和惩处害人者,对维护未成年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力度不足。

  “家庭成员虐童罪具有隐秘性特点,不易被发现。同时,很多具有社会重大影响和激起重大民愤的恶行虐童、害童案件,并未造成实际上的重伤、死亡后果,这让办案机关查处时却无法可依。”一位业内人士指出。

  而随着社会对虐童现象的关注,这一现状正在逐渐改变。许多组织和专业人士都致力于推动完善法律法规,为未成年人撑起“保护伞”。

  除了最高法等四部门联合出台的意见,正在召开的“两会”上,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发言人傅莹表示,中国现在正在制定第一部反对家庭暴力的专门法律,征求意见稿已经向社会公布。

  这一系列的举措,被认为是中国社会法制建设的重大进步。“四部门关于家暴的意见,是非常大的进步和惊喜。”张志刚说。

  同时,“女童保护”“小希望之家”等一批以儿童为对象的公益项目和公益组织已经蓬勃发芽。

  许多专业人士也希望,能够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机制的完善。

  陈岚建议,民政、公安、法院等部门应形成联动机制,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及有效的国家干预机制。特别是加大社区对高危家庭的监控、干预,以便有效的防控罪案,把伤害降到最低。

  “当前很多专家学者力倡国家监护制度建设,并希望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公益项目和组织的建设,同时认真考虑将未满14周岁实施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纳入心理辅导和跟踪帮扶范围,切实承担起未成年人保护的国家责任。”张志刚说。(记者 姜辰蓉 程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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