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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外来新娘”承受不公、生活艰辛要求话语权

  台湾大陆新娘很多,“都已经进口30万了。”台北市长柯文哲日前演讲时说出这番话,台下一片哗然,有听众当即发问:“进口?”柯市长不觉得自己的话有问题,答:“对啊!”
  人不是货物,当然不能“进口”。舆论围攻下,柯文哲道歉但坚称“没恶意”。岛内媒体评论,柯文哲或是一时无心之言,却道出不能说的事实:台湾社会对大陆新娘和外籍新娘的歧视,深埋在潜意识里。
  “多少钱买你回来?”
  上世纪80年代,一些择偶困难的台湾男性开始去海峡对岸寻找另一半,于是就有了大陆新娘。后来,又出现了泰国新娘、越南新娘和印度尼西亚新娘。到今天,台湾约有30万大陆配偶,15万外籍配偶。毋庸讳言,这些女子嫁到台湾,多数不是为追寻爱情,而是希望告别贫穷过上好日子。但是,她们往往来台之后才发现,丈夫本就是台湾弱势群体,自己除了要操持家务照顾老小,还要打零工补贴家用,生活充满艰辛。
  融入台湾社会是更艰难的任务,除了要面对“你老公花多少钱买你”的疑问和无处不在的有色眼光,还有台湾当局的歧视性政策。外籍新娘要取得台湾身份证,至少需要4年,大陆新娘则因为政治原因要8年,2009年以后才改成6年,仍比其他外籍新娘长2年。
  本报记者采访过一位大陆新娘常素玲,2000年嫁到台湾,5年内嫁了3次。前两次婚姻都是在两年左右,先生去世,按照台湾当时的规定,必须在一个月内离境,她因此再嫁。当时规定每结一次婚,都须从头算起,所以她一直呆到第11年,才申请到身份证。
  这不是孤例。有些大陆新娘嫁给了1949年到台湾的老兵,他们最年轻的70多岁,有的已经90多岁。有的,离拿身份证只差一两个月,侍候了几年的丈夫去世,“他前脚走,你后脚就被扫地出门”,被迫离开台湾。
  2009年以前,台湾还规定大陆新娘结婚满6年申请“长期居留”后方可申请工作,后改为结婚满2年“依亲居留”抵台后,无需申请即可工作。近些年,外来新娘的待遇有所好转,社会氛围也在改善,但“进口新娘”一类有心无心的话语,还是会在不经意间刺伤耳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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