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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查5万亿境外“家底” 涉逾百家央企

图:国资委委托第三方查央企境外“家底”/资料图片

  新时社网3月18日讯 国务院国资委17日发布的《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2015年度集中重点检查项目和境外国有资产检查项目服务采购招标公告》显示,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将通过采购第三方服务方式检查央企境外“家底”。为突出独立性,公告对投标人与被检查涉及企业的关系作出要求。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审计署原副审计长董大胜曾表示,央企境外投资基本未审计。据了解,截至2013年底,110多家中央企业资产总额达到35万亿元人民币(下同),其中境外资产总额超过4.3万亿元(约5.3万亿元港币)。

  据中新网十七日报道:17日,国务院国资委网站发布《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2015年度集中重点检查项目和境外国有资产检查项目服务采购招标公告》。公告显示,此番采购服务招标项目分为7个包,其中,4个包为集中重点检查项目,3个包为境外国有资产检查项目。各包均为签订业务约定书后5个月。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审计署原副审计长董大胜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中央企业越来越大的境外投资基本上没有进行审计,存在大量空白点。据了解,截至2013年底,110多家中央企业资产总额达到35万亿元,其中境外资产总额超过4.3万亿元。此外,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网站17日发布的一则公告显示,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将通过采购第三方服务方式检查央企境外“家底”。

  招标预算1240万元

  据悉,招标资金为财政资金,预算达1240万元。包1预算为220万元人民币。包2预算为180万元人民币。包3预算为200万元人民币。包4预算为180万元人民币。包5预算为150万元人民币。包6预算为150万元人民币。包7预算为160万元人民币。

  根据公告,投标人需满足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不具有投标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近三年未被财政部门予以行政处罚(责令整改、警告处分除外)或国资委予以会计师事务所禁入处理或被取消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的记录;根据本次中央企业检查规模和检查时间要求,本项目需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至少具有200名注册会计师或者具备证券期货资格。

  为突出独立性,公告对投标人与被检查涉及企业的关系作出要求。公告称,还需要参加集中重点检查项目(分包1至分包4)投标的投标人,须满足在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间没有承担过所投包中涉及企业的财务决算审计、清产核资业务或国务院国资委委托的经济责任审计业务;参加境外国有资产检查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满足在2012年-2014年间没有承担过所投包中涉及企业的境外子企业(项目)审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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