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社网(微博)3月6日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吴姓妇人以手机偷拍丈夫睡觉打呼,照片拿给丈夫友人看,遭丈夫提告散布窃录内容罪,虽获不起诉,但丈夫不满声请再议,还找三个律师打官司,桃园地检署5日将吴妇依法起诉。
据了解,吴妇仍住桃园,丈夫则住台北,夫妻疑已分居。前年11月24日上午十时,吴妇趁丈夫熟睡,以手机拍下丈夫睡觉打呼的照片和影片。
同年12月18日,吴妇在一个场合中遇到丈夫友人,便将这一段影片档案传给对方,丈夫后来得知遭妻偷拍愤而提告。吴妇坦承拍照、录像,并一度承认把内容传给丈夫的友人看,后又改口。
她向检方辩称,会拍影片是因丈夫打呼很大声,曾多次谈论要如何改善,他说可以拍看看有多大声,拍摄当时是因为丈夫特别累、打呼特别大声,她才会摄录。她曾主动给丈夫看她拍的影片,糗对方“你看你打呼这么大声”,丈夫还很讶异自己真的打呼很大声。
检方侦查时,丈夫友人证称,吴妇确实有给他看影片,但他不记得为何要给他看。
检方认为,吴妇仅将影片播放给单一友人,并非传送不特定多数人,与“散布”须使不特定人或多数人知悉的要件不符,因此不起诉。
但吴妇的丈夫因为不服而声请再议,检方仍对散布窃录内容罪不起诉处分,但认定吴妇未经丈夫允许而偷拍,且拍摄地点是家中卧房,涉嫌无故摄录他人非公开活动;此罪依法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万元(新台币)以下罚金。
扫描本文章到手机浏览
扫描关注新时社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