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中)与新地联席主席郭炳江(左)及郭炳联(右)(图片来源网络)
历时两年半的调查、130多日的审讯的香港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涉贪案,终于在日前宣判,5项罪名成立的许仕仁被判入狱7年半,并要归还涉案的1118.2万港元贿款。大富豪新鸿基地产前联席主席郭炳江被判入狱5年,罚款50万港元,5年不得出任公司董事。郭炳江代表律师团随后向法庭递交文件,申请上诉许可,案件将会排期处理。据南都统计,这场被称为“香港世纪贪污案”的官司花费了将近10亿港元,不仅是香港史上最高级官员的刑事审讯,也是一场“香港天价律师费案”。
》》案件回顾
2012年3月底——
时任香港新地联席主席的郭炳江、郭炳联兄弟,以及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以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被香港廉政公署拘捕问话,后获准保释。廉政公署当时指出,许仕仁出任积金局行政总监至任职政务司长期间,涉嫌有系统地接受新鸿基的利益,包括免租入住礼顿山的豪宅及获得巨额透支户口。
廉署的拘捕行动震动了香港商界,也是廉署1974年成立以来进行的最大规模调查。
2012年11月6日——
香港特区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原则上支持廉署开设一个执行处助理处长职位,调查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的案件。
2013年11月27日——
香港高等法院颁下许仕仁的破产令。自卷入贪污案后,许仕仁遭多名债主追债,包括东亚银行、渣打银行在内的5家金融机构向法院入禀追债,债务总额估计超过7500万元港币。同时,香港政府暂停向许仕仁发放每月8万元长俸,估计4年破产期,许仕仁合共失去逾384万元。
2014年5月8日——
许仕仁涉嫌贪污案正式在香港高等法院审理,展开聆讯。5名被告合共被控8项控罪,他们全部不认罪。
2 014年12月19日——
陪审团裁定许仕仁涉嫌贪腐的5项罪名成立,包括3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1项串谋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1项违反防贿赂条例。郭炳江被裁定1项罪名成立,即串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陈钜源及关雄生被裁定各2项罪名成立,即串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和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
2014年12月23日——
香港高等法院宣判,5项罪名成立的许仕仁被判入狱7年半,并要归还涉案的1118.2万港元贿款。郭炳江被判入狱5年,罚款50万港元,5年不得出任公司董事。
2014年12月29日——
郭炳江代表律师团向法庭递交文件,申请上诉许可。律政回应指已接获上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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