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独”违宪违法祸害无穷:一论本土分离主义的反动实质
立法会今起一连三日辩论特首《施政报告》,反对派议员已经准备了最猛烈的“弹药”向梁振英发动进攻,因为梁在“报告”中罕有地、毫不留情地公开点名批评港大学生会刊物《学苑》刊出鼓吹“本土自决”的文章。
反对派可能没有想过:梁振英为何会选择这个时候、选择“施政报告”这样广告全港市民周知的文件提出对“港独”的严厉批评?这有可能只是特首一个人的爱恶或“偏见”吗?
事实是:近日出现在各种抗争场合的“港独”或“本土”活动,已经成为香港自九七回归以来性质最严重的一场政治挑衅和对抗,情况比反对派过去任何一项恶行都要恶劣和严峻得多。眼前的“港独”和“本土派”,目标已经不再是特区政府和梁振英,而是公然提出香港要“脱离中国独立”、要“建国”,矛头直指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中央对港的管辖权,其野心之狠、“胃口”之大和猖獗的程度令到不少民主派也瞠目结舌、甘拜下风,甚至退避三舍,因为这些“老民主派”都知道,在香港,什么都可以“玩”,只有一样东西是“玩”不来、碰不得的,那就是“港独”。
然而,眼前“热血公民”、“本土民主运动”等一些本土分离主义组织,以及他们的“理论祖师爷”、“香港城邦论”一书作者和岭南大学讲师陈云,正正就是甘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提出要搞“民族自决”、要用“龙狮旗”来掩盖五星红旗、要用“完全自治”来取代“高度自治”,他们不仅在口头上、在文章中说说,而是已经在行动上踩上“港独”这条不可逾越的底线了!
他们提出“自决”的“理据”,是香港与中国内地曾经“分离”一百五十年,港人社会今天已经有了一套自己的价值观、文化和法律,如内地用简体字、香港用繁体字,香港已成为有异于中国内地任何一个省市的“城邦”,已经具备了“自决”的条件。他们甚至对“支联会”年年“纪念六四”也嗤之以鼻,认为这些事情都和香港无关,香港只需要向中国政府争取属于自己的“权利”……。
在这种错误而又荒谬的主张下,他们把近年出现在港人社会的所有问题,包括政府施政和民生问题上的一些不足、普选争拗和“占中”,以及内地“自由行”旅客来港造成挤迫和“水货客”的问题通通都扭曲、上升为所谓“扞卫本土人利益”之争,提出要“收回”属于香港人的“自决权”,他们以“学术自由”为名,在《学苑》上刊出鼓吹“民族自决”的文章;在“占中”期间以及近期多次咨询会、论坛以至立法会内,只要有政府官员在场,他们就必定到来大肆捣乱,公然喊叫“港独”口号,态度之嚣张已到了迹近疯狂的地步。
“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这是基本法第一章第一节第一条开宗明义的规定。任何公然鼓吹“本土自决”或“独立”的言行主张,在特区都是违宪的,“热血公民”一伙的冲击行为更已明显触犯法例,而两者都必然会对港人社会造成重大伤害,绝不可等闲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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