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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粤港交流提供更有力司法保障 港籍陪审员首度现身前海法院

1月28日,法官在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门外合影。新时社记者 毛思倩 摄

  1月28日,随着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在深圳正式揭牌,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也宣布成立。这个肩负“未来法院样本”期许的前海法院,将以涉外涉港澳台案件为审判特色,并率先“试水”港籍陪审员制度,选聘港籍调解员进行商事调解。

  为什么是前海?

  前海位于深圳南山半岛西部,5年前在这里成立了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为发展重点,被誉为“特区中的特区”、中国新一轮改革开放的“桥头堡”。作为粤港深港合作的新平台,前海的一项重要发展战略就是依托香港、服务内地、面向世界。

  早在1988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成立了内地首家专门审理涉外(包括涉港澳台)商事纠纷的审判庭。2008-2013年,深圳法院共受理涉外案件9505宗,其中涉港案件7535宗,接近八成。而这些涉外商事案件的收案范围,从传统的商事纠纷扩展到仲裁司法审查和司法协助(互助)案件,司法保护范围不断延伸。信用卡纠纷、票据纠纷以及与公司相关的新类型纠纷也逐年增长。

  在深圳特区的司法改革探索中,前海堪称一名关键的开拓者,它也担负着打造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示范区的重要使命。前海法庭在2013年9月入驻前海。针对深港合作的特殊定位,前海法庭积极加强与香港司法机构、香港律政司、香港高校的对接,借鉴香港先进法治理念对现有审判机制进行调整,着力推进“港籍调解”与“港籍陪审”制度,致力打造国际资本可以理解和信任的商事审判体系。截至2014年11月,前海法庭共受理各类案件331宗,其中涉港和涉外案件总和佔比高达六成。

  前海法院的“香港特色”

  粤港交流合作近年来不断深入,对相应的司法保障提出了更高要求。作为前海法庭的“升级版”,前海法院有着许多创新,其中港籍陪审员制度就是一大亮点。目前已有4名港籍陪审预选人员经审查合格,于2014年12月4日由深圳市南山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并颁发任命书。这4名陪审员中,有2名为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教授、1名曾在香港金融管理局工作、1名则曾在香港花旗银行担任过总经理。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郭毅敏透露,未来港籍陪审员将作为合议庭成员参与案件审理,和法官平权。这一制度可谓是为了前海发展而量身打造,港籍陪审员上岗后,将专职审理涉港案件。

  据了解,港籍陪审员在需要并且适合的涉港民商事案件中适用港籍陪审,充分发挥港籍人民陪审员的第三方中立特征,突出港籍陪审案件专家审议的性质,强化前海审判机构的审理结果权威性,致力于为前海打造一个“国际资本可以理解和信任的商事审判体系”。

  此外,前海法院的“香港色彩”还有不少。前海法院建立了香港及外国法查明机制,在前海合作区扩大和方便香港法的适用。 而前海法院的首批15名法官中,就有5名具有香港大学学历。(新时社网港澳频道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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