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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推司法改革 廖正井:重获人民的信心

   新时社网2月18日旭 据台湾媒体报道,「我觉得台湾的民主是进步很多,但是司法人权还很停顿。」第8届“立委”国民党籍的廖正井,目前是司法法制委员会的召集人之一,他说,过去不管是检察官或是法官,时常滥权起诉、滥权上诉,或是在侦讯过程中恐吓被告等等,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产生很多冤狱,「到时候判无罪,但一个人都已经被搞了几年下去。」

   廖正井在当选第7届“立委”时,曾因为涉嫌贿选,遭到桃园地方法院1审判决有期徒刑,但台高院2审发现,检方当时侦讯相关证人时,过程违反刑事诉讼程序规定,包括未全程录影、制作笔录未按当事人意思记载,或是证人陈述有瑕疵,相关人士遭检方不当侦讯,供述内容不具证据能力,最后认定没有积极证据证明廖正井指示贿选,最后判决廖正井无罪,全案在2014年1月无罪定谳。廖正井也在去年4月到“监察院”陈情,指控检察官违法滥权起诉,检察系统内部机制更是失灵。

   无罪差点变有罪,廖正井当选第8届“立委”后,待在司法法制委员会,多次推动《刑事诉讼法》的修正,包括修正《刑事诉讼法》第420条,让原先一定得「确实的新证据」才能提的再审,变成较为宽松,「因发现判决确定前即已存在,或判决确定后始发现的新事实或新证据,单独或与先前之证据综合判断,得合理相信受有罪判决之人应受无罪、免诉、免刑或轻于原判决所认罪名之判决者,得声请再审。」

   廖正井说,台《刑事诉讼法》的修法,是真正关系人权的事,过去无论是检察官或是法官,时常滥权起诉、滥权上诉,或是在侦讯过程中恐吓被告,产生许多冤狱,对人权保障不够,最后却判了无罪,「但一个人都已经被搞了几年下去。」

   第8届“立委”日期将到2016年1月结束,廖正井认真地表示,台湾的民主是进步多,但是司法人权还很停顿甚至是后退,「你看看那么多恐龙法官!」他说,希望刑事诉讼法可以持续修正,在任期内完成阶段修改,「对司法改革来说,是要重新获得人民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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