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5日开会,反对派议员何秀兰和梁家杰提出动议辩论,内容为“寻求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重新启动政改程序”,结果,动议在“分组点票”机制下被否决。
就在前天的新年酒会上,“中联办”主任张晓明明确提出:“一国两制”有“一国两制”的规矩。在“一国两制”下,香港享有高度自治权,但并不意味着香港可以不受中央管辖、可以不尊重中央拥有的权力,包括在普选这样重大政制问题上的决定权,甚至公然以违法方式与中央政府搞对抗。
以此观之,何秀兰、梁家杰昨日的动议,就是百分之一百的“没大没细”、“没规没矩”。
在“一国两制”下,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具有不可抗拒的宪制权力,特区只能按照“决定”内容及基本法有关条文落实2017特首普选,不能另搞一套,更不可能叫人大常委会“撤销”有关决定。何秀兰和梁家杰叫全国人大“收声”,试问权从何来?规矩安在?
而且,立法会的职能和权力都是由基本法赋予的,按照基本法规定,立法会有十项职权,包括订立法例、修改法例及审议特首施政报告、审议财政预算案等,恰恰就是没有可以“勒令”中央宪制架构“撤销”某一项决定的权力,难道何秀兰和梁家杰以为自己“权倾中央”?还是抗中乱港抗昏了脑袋?
事实是,自九七回归以来,出于抗中乱港需要,反对派对“一国两制”方针,一直是予以曲解和抵制的;他们的“拿手好戏”就是把“两制”说成是“河水井水、两不相干”,把“高度自治”说成是“完全自治”,因此,不管中央早已把当年北京那场风波“定性”,他们还是要年年在维园点起一片烛光;不管中央如何依法处置一些所谓“异见分子”和“维权人士”,他们却要在香港给予“声援”,还要跑到英美等国和联合国去告洋状……。
他们把公然抗拒中央说成是“一国两制”、把另搞一套说成是“高度自治”,而其目的说到底,就是要全面否定、抹杀中央对港拥有的管治权力,延续没有英国人的西方管治,把香港变成一个“有实无名”的“独立政治实体”,如此而已,岂有他哉!
而所有这些违反“一国两制”的错误言行和主张,在普选提上议事日程之后,反对派一方面以为“鸿鹄将至”,可以借普选之机进一步为所欲为,但同时又感到中央在特区政治体制改革这一重大议题上不可能会撒手不管,因此,一场借普选之机向“一国两制”、向中央权力全面挑战的政治图谋就在“占中”前后在港人社会掀起了巨浪,反对派对中央在特区普选问题上的决定权进行了全面的抗拒与排斥。不管各方如何作出善意的解说和劝喻,如普选不可能一步登天、一蹴即至,西方普选也有一定的甄选机制,以至“有得拣好过没得拣”、“一人一票总好过原地踏步”……,他们就是“吃了秤砣铁了心”,就是要“捆绑”在一起,一定不会在立法会让普选方案得到通过。
因此,事实已摆在眼前,“一国两制”本来是“有规有矩”的,如今反对派破坏规矩,企图以“高度自治”对抗中央管治,难道这是符合宪制和可以接受的吗?
(本文为新时社报社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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