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社网香港1月4日电(记者姜婷婷)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袁国强4日在北京出席常设仲裁法院在香港特区开展争端解决程序的东道国协议及相关的行政安排备忘录签署仪式时表示,香港位处亚洲中心,拥有完善的法律制度及丰富的仲裁经验。香港不单享有司法独立,且非常重视法治,是进行国际仲裁的理想之地。
????据香港特区政府消息,袁国强在致辞中说,常设仲裁法院在过去一百多年来一直致力推动国家之间采用仲裁及其他争议解决方式。常设仲裁法院现在已发展成为现代化、多元化的仲裁机构。
????他感谢中央人民政府,特别是外交部,在有关框架的建立过程中对香港的支持和协助,“在东道国协议和相关的行政安排备忘录签订后,我相信将进一步巩固香港特区作为亚太区国际仲裁中心的地位。”
????在签署仪式上,外交部副部长刘振民代表中央人民政府与常设仲裁法院秘书长雨果·汉斯·斯布勒斯签署东道国协议,而袁国强则代表香港特区政府与斯布勒斯签署相关行政安排备忘录。
????根据该协定及备忘录,由常设仲裁法院管理的解决争议程序可以在香港特区以临时安排方式进行,并获提供所需的设施和支援服务。
????常设仲裁法院在1899年成立,总部位于荷兰海牙,是一个推动国家之间采用仲裁和其他解决争议形式的政府间组织,其解决争议服务也涉及政府间组织及私人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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