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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吉林】系列4:法治吉林从短板到增长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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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

  新时社网评论员 马浩亮

  民事行政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对民事和行政诉讼进行的监督,是关系到老百姓的官司能否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司法程序。随着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全面深化改革深入推进,人民群众维权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民行案件数量“井喷式”增长。数字显示,近两年来,民事、行政案件佔整个诉讼案件90%以上。

  而从司法实践看,民行案件本身情况较为复杂、涉及法律法规多,审理难度大,法官自由裁量权也大。当事人和社会各界反映的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现象往往集中于此类案件。长期以来,法律监督偏重刑事领域,民事、行政领域的法律监督偏弱,形成短板。

  为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障民众的切身权益,吉林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在全国率先提出“构筑大民行检察格局”,“补齐短板,要把民行工作作为检察工作新的增长点”,适应实践需要,及时把监督工作重心转移到民行检察领域,要求把民行诉讼法律监督作为新的工作增长点,放在优先发展位置。“重刑轻民”的观念切实改变。

  吉林省检察院直接督办了外省投资者周某被骗1000万元的申诉案。该案曾在过去7年间歷经刑事立案、经济仲裁、民事诉讼等渠道而未获解决。省检察院不仅帮助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而且严肃查办了渎职犯罪人员。针对劳动保障、徵地拆迁、土地承包经营等领域损害群众合法利益的裁判,依法提出抗诉440件,再审改判率达96.5%,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56件。

  严肃查办民行领域司法不公、执法不严背后的腐败案件,共查办职务犯罪嫌疑人197人。

  其中,以省、市、县三级检察院联办的形式一举斩断当事人、房产中介人员与法官相互勾结,通过虚假诉讼实现房产过户的黑色利益链。

  将法律监督重心向民行领域倾斜,还有利于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官民矛盾,推动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应该督促其纠正。”吉林省检察院积极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推动各地党政“两办”就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制发文件43件,会同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完善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83项、重大行政行为通报制度105项。

  着眼职能任务需要,吉林省检察院分设了民事检察与行政检察机构,配强了专业人才,优化了队伍结构;注重提升民行检察队伍的专业素养,加强人员培训,邀请全国知名民商法专家,围绕民事行政法律监督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授课,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实训演练。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由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短板”成长为“新的增长点”。最高检副检察长姜建初评价称,吉林省民行检察工作“对全国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样板、示范作用。”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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