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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秘书长符太增任区政府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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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时社网1月17日讯  据《内蒙古日报》消息,2015年1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符太增为自治区副主席。决定免去:梁铁城的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决定任命:包满达为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据公开资料显示,符太增是辽宁黑山人,1982年8月毕业于辽宁财经学院财政金融系财政专业。此后在内蒙古自治区开始仕途,历任区财政厅预算处副处长、处长,通辽市委书记,区党委副秘书长。2006年12月至今一直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并兼任直属机关工委书记。

  2014年9月,时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的潘逸阳,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免职,此后自治区政府常务副主席一职一直空缺。

  符太增简历

  符太增,男,汉族,1956年9月生,辽宁黑山人,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1985年12月入党,1976年7月参加工作。

  1976.07-1978.10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老河土公社知青

  1978.10-1982.08辽宁财经学院财政金融系财政专业学生

  1982.08-1984.08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财政科学研究所干部

  1984.08-1989.0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预算处干部、主任科员

  1989.03-1989.11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农牧业税征收管理处副处长

  1989.11-1991.07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预算处副处长

  1991.07-1994.01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预算处处长

  1994.01-1996.06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党组成员、预算处处长

  1996.06-2001.09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其间:1997.09-1998.01在中央党校进修部进修二班学习;1995.11-1997.11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生部财政专业研究生进修班学习)

  2001.09-2005.01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厅长、党组书记

  2005.01-2006.09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书记(2003.09-2006.07在东北财经大学财政专业攻读经济学博士)

  2006.09-2006.12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正厅级)

  2006.12-2012.02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直属机关工委书记(兼)

  2012.02-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直属机关工委书记(兼)

  2015.01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区政府副主席,直属机关工委书记(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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