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香港艺人郑欣宜是郑少秋和“肥肥”沈殿霞的女儿,2008年妈妈去世之后,外界一直以为她接收母亲6000万元(港元,下同)的遗产。事实上,她被规定要35岁以后才可以动用该笔遗产,在那之前每个月都只能从中提领2万元当作生活费。
郑欣宜坦言这6年以来,除了时常自己面对孤单以外,还渐渐学会理财,就算生活再怎么困难,也不曾求助于父亲,并透露最惨时户头只剩26元。虽然她每个月有2万元的生活费,但在物价非常高的香港完全不够用,日子因此过得非常困难,常常到月底就没钱可用,直到2014年4月加盟公司后,工作量增加,收入也较稳定了。
据悉,沈殿霞去世之前曾和郑欣宜在律师的见证下订立约定,因为担心女儿会乱花钱,所以要求爱女在35岁以后才能动用港币6000万元(约台币2.4亿元)的遗产,并叮咛“要做个有用的人,要去工作,不可以偷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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