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郑月娥表示,通过2017年政改方案就可以实现市民普选的愿望
在前天举行的立法会会议上,当“政改三人组”组长、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提交《二〇一七机不可失》特首普选办法咨询文件时,二十多位泛民议员,打开黄色雨伞,一齐离开会场,以示“杯葛”。
这一镜头在本港媒体上广泛出现,甚至有外国媒体也对之大感兴趣,予以刊登。的确,泛民议员这一举动,是有“震撼力”和“吸引眼球”的,然而,二十多把一齐打开的黄伞,到底代表什么?又能够起到什么作用和达到什么目的?答案只能是荒谬和不负责任。
举伞的二十多位泛民议员,不少从政已有十多二十年历史,在市民眼中,他们一直在致力为港人争取民主;然而,二〇一七“一人一票选特首”这场“民主盛宴”已经端到眼前,全港市民也都已“食指大动”、准备“起筷”,但偏偏就是这二十多位“民主化身”却选择在这个时候齐齐离席,甚至要把桌子掀翻,自己不吃,还要让所有的人都没有得吃,而“反枱”的理由仅仅是因为菜式不合他们的胃口、不对他们的口味而已,至于大家都想尝尝盛宴的诉求,他们是死活不管、置诸脑后的了。如此民意代表、“民主化身”,不是太专横,也太自私和可笑了吗?
眼前,面对为期两个月的次轮政改咨询,作为“五步曲”持份者之一的立法会泛民议员,从法律责任以至情理道义,都必须要克尽权责、积极参与,而不能只以一句“杯葛”、只以一把黄伞来作为回应。这样做是有违议员操守,更不符合基本法规定的议员十项权责,是严重的渎职和失责,应被强烈谴责以至褫夺其议员资格。
事实是,政改次轮咨询文件按照人大“八·三一决定”框架,在具体选举办法上已经注入了不少新的元素,大大拓宽了提名程序的民主化程度和空间,泛民议员对此不应不闻不问。其中,特别是在所谓“入闸”问题上,“文件”建议提名程序分为“参选人”和“候选人”两个步骤,前者只须十二分之一即一百位提委推荐,就可以“入闸”,参与下一轮“候选人”的角逐。而按目前选委会的组成办法,提委会由四大界别共一千二百人组成,泛民人士几可“囊括”第三界别中的教育、宗教、社工界提委票,再加上专业界和政界的“自己友”,泛民要弄个三、四百票,推出两三名“参选人”,绝非难事。
不仅如此,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林郑月娥昨天还补充,“参选人”的推荐票将会“封顶”,每人最多只可以拿二百票,以免出现“参选人”人数太少的情况。而明眼人一看便知,此举几乎是为了泛民“度身订造”,目的是避免建制派“扫走”大部分推荐票,令到泛民无法“入闸”。如此良苦用心,泛民还能够说选举不公平、提委会提名是“益建制派”,还能够以此来“杯葛”咨询、否定依法普选?泛民议员有胆识、有能力、有承担,就应该落场“玩埋一份”,先争取成为“参选人”、再力争成为“候选人”,其间过程高度公开与透明,民意主流和人心所向,提委会不可能置若罔闻,如此“一人一票”,就在眼前。
奉劝二十多位泛民议员,从速收起黄伞,认真参与咨询,做依法普选的促进者和功臣,否则,站到潮流和民意的反面,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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