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社网(微博)1月4日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苗栗县40岁章姓男子疑似不甘心前女友另结新欢,利用手机把前女友的裸照传给友人,被害者得知后,报警抓人送办。
苗栗警方4日指出,章男和刘女原本是男女朋友关系,2人交往约3年,期间章男趁着刘女盥洗完毕尚未着衣之际,未经同意,以智能型手机拍摄刘女裸露上半身照片。
未料2人于2014年5月分手后,章男得知刘女另外结交男友,竟将前女友的裸照传送给刘女的朋友,想要藉此泄愤,刘女经友人告知,才惊觉裸照外传,气得报警逮捕前男友。
虽然章男向警察供称,散播前女友裸照只是一时气愤,不过行为已经触法,检方向法院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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