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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次日大陆妇女又扶着老伯伯来结婚

   新时社网(微博)12月1日讯 据联合报报道,大陆林姓妇人结婚四天就离婚,并于次日扶着八十七岁吴姓荣民办结婚登记,户政人员起疑仔细盘问,林妇及证人飙骂,因吴明确表示“我要结婚”,户政人员只好协助完成登记。

   户政人员表示,五十二岁的林妇本月十八日扶着拄枴杖的吴姓荣民,到户政事务所办结婚登记;户政人员查阅资料发现,林妇十一月十四日才与他人结婚,十七日离婚,十八日又来办结婚登记,怀疑内情不单纯。

   户政人员为求谨慎,问吴“伯伯,你要娶她吗?现在登记下去就结婚了”。林妇见状,立刻和同是陆配的证人王妇挡在吴面前,批评户政人员“你们台湾不是很民主,人民有结婚自由,凭什么干涉?”

   由于台中市荣服处曾协调台中市各户所,若受理年长荣民娶年轻妻子的结婚登记,要先通知荣服处到场,请荣民再考虑;户政人员于是打电话请荣服处两名人员到场,向吴确认是否真有意结婚。

   荣服处人员到场后,也被挡在吴前面的林妇和王妇大声斥责,根本没机会和吴说到话。荣服处再请来平常帮吴煮菜的欧巴桑,欧巴桑劝吴再仔细想想要不要结婚,却被骂:“你是有妇之夫,要破坏人家姻缘吗?”欧巴桑被骂得脸色铁青,退居一旁,不再多言。

   户所内洽公民众看到这一幕,私下议论纷纷“是在拍连续剧吗?”荣服处人员不断劝说,半小时后终于突围成功和吴说上话。

   吴表示,林妇是邻居介绍,两人认识三天,林妇说愿意照顾他,但要结婚才能名正言顺照顾他,所以就和她来办结婚,他同意结婚。

   台中市荣民服务处表示,过去曾发生陆配连续嫁给不同荣民,在荣民死后继承遗产,引发与荣民子女争产官司;为求谨慎及保护荣民权益,才协调年长荣民娶年轻妻子登记时,先通知他们到场确认,但荣服处只能道德劝说和提醒,不能阻止老荣民娶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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