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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社评:“重启政改”不可行亦不可能

警方在旺角维持秩序,防示威人士再“占领”

  “占中”已临末路,警方最快本周三“清场”。为求作“最后一搏”,反对派近日又抛出“重启政改”的新口号。必须指出,政改涉及严肃的宪制安排,“五步曲”亦未完成,“重启政改”更无异于对人大政改决定的否定,不可行亦不可能,更不符合公众期望。

  事实上,反对派选择在此时祭出“重启政改”一招,政治目的太过明显。公众看到,过去七十多天来,类似的花招伎俩已层出不穷,从“撤销人大决定”,到“人大作附属决定”口号,乃至“闯京谈政改”行动等等,所有言行举动,并非要促进理性沟通,而是意图通过要挟手段,去获得政治对抗筹码。

  而此次主张与过去没有本质区别,其根本目的,无非是要在暴力冲击警方事件之后,制造新话题,转移公众视线以拖延最后到来的“清场”时间。

  然而,特区政改涉及严肃的中央与特区关系的宪制安排,更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岂能是香港单方面所能“为所欲为”?

  第一,“重启”不可行。“双学”声称,“重启不过是将政改重新再来一次,不会违反基本法及人大决定”。这种言论似是而非。的确,政改咨询是由特区政府主导,在特区内部进行;问题在于,整个政改过程绝非香港内部之事,按人大决定需要走“五步曲”,特首有宪制责任去依足程序完成所有步骤,也只有在立法会或人大常委会否决后,才有“重启”空间。事实上,在现阶段“重启”,意味?对过去所有工作的全盘否定,包括否定人大常委会的政改决定,这显然违背了当前的宪制程序及安排。

  第二,“重启”不可能。反对派不要以为,“重启”之后会有新的制度安排。事实上,人大“八三一”决定并没有列明“二○一七年行政长官”的字眼,而是概括性地写明“行政长官普选问题”,换言之,决定不仅仅针对此次的政改,而是涵盖了所有特首普选议题所需遵照的原则,具有长远的指导性意义,不会因一次的政改拉倒而生变。这就意味?,特区政改问题只要不符合人大常委会决定,上次已制定出的政改决定内容,就不可能有任何改变。用另一个说法,违反基本法、违反人大决定,即便“重启”政改十次也不可能改变结果。

  行政长官梁振英昨日亦十分明确地指出,提出“重启政改”,充分反映“双学”对相关制度安排缺乏基本认识。政改必须符合基本法及人大常委会决定,“重启”等同否定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而特区政府的政改工作从没有停过,因此不存在一个“重启”的问题。

  显而易见,从宪制安排上、从实际情况上,“重启政改”都不具有任何可能,实际上也不符合香港市民的愿望。过去多个民意调查显示,绝大多数市民期望如期于二○一七年实现特首普选,“重启”意味?推倒重来,莫说大原则问题,仅从“技术层次”而言,已不具备足够空间。更何况,反对派凭什么“担保”“重启”后不会再发生另一次“占中”?

  “占中”已到了结束前的倒数,反对派以这种方式去“拖延”时间,手段并不光彩。事实上,反对派应珍惜眼前最后“时光”,拿出必要的诚意,回应市民如期实现普选的期望,否则只会输得更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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