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桃园地方法院调查,江妇原本担任老师,20多年前自行创业,开设房屋中介公司,收入丰厚,丈夫则在私人公司上班,收入远不如她。
她向法院指出,丈夫要求把所有赚的钱都交出来,她为了家庭和谐只好配合,但每次向丈夫要生活费时,还得看丈夫脸色,遇到丈夫心情不好时把钱随手一丢,几近侮辱说“拿去用”,她也隐忍下来。
两年前夫妻关系恶化,丈夫无故离家,一度返家恐吓“要掐死你的狗儿子,要让你痛不欲生”,隔天就发现宠物狗两只眼睛、膀胱、肛门疑遭刺伤,送医治疗后仅救回左眼,右眼失明,隔了三个月,狗再被利刃割伤,送医救治才挽回一命。
江妇说,她认为是丈夫下的毒手,因分居后狗就像她的儿子一样,丈夫的行为造成她极大恐惧,担心随时遭暴力报复,诉请离婚。
法院审理时,江妇的丈夫否认刺瞎小狗吓妻子,根本没想报复,而是妻子疑神疑鬼、情绪不稳定,拒绝离婚。
由于江妇提出小狗就医纪录,法官认为江妇与狗儿子为伴,心理压力想必沉重,虽然丈夫否认,但显已影响夫妻间的信任,且两人分居达二年,婚姻出现破绽、难以维持,判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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