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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媒:首个宪法日 中国官方调整宣传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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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里河第三小学低年级学生昨早在“晨读宪法十分钟”活动中诵读法制童谣。(中新社)

  新时社网12月5日讯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中国昨天迎来首个国家宪法日,各地40万所中小学按照教育部要求开展宪法晨读等活动。在教育部长袁贵仁到访的北京景山学校,全校师生诵读宪法,其中摘取的内容侧重于守法和人权,显示官方正在改变宣传策略让宪法更贴近民众。

  中共是在今年10月在主题为“依法治国”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提出,将每年的12月4日确立为国家宪法日,并于一个月后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目的是强调宪法在法治建设的重要性。

  据官媒报道,中国全国中小学昨天组织师生集体学习宪法知识,包括举行特别的升国旗仪式,让他们了解宪法关于国旗的规定。

  成千上万的中小学学生也集体朗读宪法序言及正文中的“适当”章节和条款。以北京景山学校为例,师生诵读的内容摘取了宪法第五条:“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师生也朗读了宪法第33条的内容:“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该校还邀请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向师生讲解宪法。他在谈及宪法核心精神时说,人权保障是最重要的原则之一,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意味着不论你来自什么阶层什么地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尊严和自由,以及体面生活的权利。所以同学们要从小学会遵循规则,如何尊重他人、爱护他人、帮助他人。

  此外,为了让法制教育更生动,河北、河南、江西、浙江、陕西等地的法律工作者走进校园,以“模拟法庭”的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庭审中,同学们分别扮演法官、公诉人、辩护人等角色,通过案列进一步加深对法律的理解。

  各地法院组织宪法日宣传活动

  中国各地的法院也组织宪法日宣传活动,有的开放让公众参观并旁听案件审理,有的播放法治微电影,有的还邀请冤案当事人讲述自己的经历。

  此外,包括最高法院法官和最高检察院检察官在内的各地公职人员,昨天也向宪法宣誓。

  昨天的宪法教育内容和形式说明,官方正通过调整宣传策略让宪法较为容易被民众所接受,并在群众中达到“入脑入心”的效果。

  为让宪法进一步走近民众,袁贵仁昨天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在今后每年的国家宪法日都举行类似教育活动,“形成制度,形成传统,形成文化”。

  他也要求各校探索符合青少年特点的宪法教学内容和方法,推动立法司法机关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学校的法律教育,开发有创意的法律教育资源。同时,研究将宪法内容纳入升学考试,进一步突出宪法教育在学校教育中的重要地位。

  中共总书记习近平前天同样要求,以设立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宪法意识。他并形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也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因此必须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全国人大委员长张德江前天则在北京举行的“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座谈会上指出,新形势新任务迫切要求当局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华东政法大学校长何勤华接受人民网采访时则建议,全国放假纪念宪法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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