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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观察:每一天都是宪法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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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时社网评论员 马浩亮

  12月4日中国迎来首个国家宪法日。这个日子是为了纪念1982年12月4日现行宪法正式颁布实施。两年之前的这天,刚刚就任总书记不久的习近平就在纪念宪法施行30周年大会上首次提出了“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这种对宪法的高度崇扬,是党史上少见的。

  今年十八届四中全会作为首次专题研究依法治国的中央全会,更是就具体落实依宪治国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包括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强化全国人大对宪法的解释功能,加强立法备案审查,设立宪法宣誓制度,以及设立国家宪法日等等。此次第一个国家宪法日,迈出了依宪治国的新步伐。

  从2001年起,国家将12月4日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这对普及法律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泛泛而言的法制宣传日,追求面面俱到,往往是面面俱不到。相反,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有针对性有重点的突出宪法地位、宪法权威,更有利于从根本上树立法治理念。

  美国宪法泰斗劳伦斯.却伯有一句名言:“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宪法和法律,是全民的共识。是国家、政府、政党、公民都要遵守、尊重、维护的基本准则。

  政党要依宪执政,官员要依宪施政,公民要依据宪法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利与利益。以国家名义设立宪法日,有助于普及宪法观念,令官民之间、不同阶层之间形成在宪法法律框架内进行对话、解决问题、共同维护宪法权威的社会环境。这既是依法治国的题中之义,也是追寻的方向和目标。

  习近平主席指出:“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而人民对宪法的拥护和信仰,有赖于宪法切实得到尊重和遵行。在这方面,党政机关负有义不容辞的表率义务。在现实当中,一些行政法令、管理行为、执法程序违宪违法的情况,还大量存在,严重伤害了宪法的权威。四中全会提出的健全宪法监督、解释机制以及立法审查机制等等,都是?眼于宪法实施当中遇到的具体障碍而做出的重要部署。

  可以说,国家宪法日不仅仅是一种对法治进程的追忆与纪念,也是一种法治信念的宣示和承诺,对未来法治前景的信仰与寄託。

  当然,树立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绝非一朝一夕之事,绝非一个宪法日都可以达成目的。执政党和政府若能在日常治国理政当中,事事以宪法为依归,时时对照宪法而自省,让民众在日常生活中感受到宪法的价值,让宪法进入每一位官员和每一位百姓的信念之中,让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成为新常态,那么,每一天都将是宪法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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