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时社网 >> 新闻频道 >> 国内 >> “港商B”们是谁?——“老虎”背后的港商魅影

“港商B”们是谁?——“老虎”背后的港商魅影

周永康、徐才厚等“大老虎”的案件中,都有利用香港进行非法洗钱的活。

  新时社网评论员 马浩亮

  原解放军总后勤部副部长谷俊山,已经与徐才厚一样,成为军内腐败的典型。据报道,谷俊山落马的直接起因是2011年初解放军审计署在一次审计中,发现某大军区基建营房局局长A涉嫌贪污受贿,很快牵出行贿人港商B,此人供述出谷俊山。

  实际上,在很多重大腐败案件中,“港商”都是一个多次出现的高频词。许多腐败史上的“第一次”与港商有关。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位因贪腐被枪决的国家领导人、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曾将一千多万元赃款托港商张某转到香港,占全部涉案款项的四分之一。

  回溯历史,早在上世纪80年代后,在改革开放大潮中,一些腐败现象开始浮现。最早投身内地改革开放的港商,是最先享受到改革开放成果的人。然而一些港商也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最早被查办的省部级高官是化学工业部副部长杨义邦。杨义邦向港商索贿受贿,并违规擅自同香港某皮包商签订了价值6亿美元的巨额贷款备忘录,致使国家受到48万多美元的经济损失。事后,国务院撤销杨的职务,中纪委给予其留党查看二年、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

  而第一位被判刑的省部级高官是安徽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洪清源。1985年,洪清源收受一名港商2.4万元贿赂,为该港商的4名亲属办理了通过安徽省去香港定居的单程通行证,被中纪委查处,后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港商参与腐败自毁前程

  与现在动辄上亿、数十亿的涉案规模、作案手段相比,当年的杨义邦、洪清源是小巫见大巫。2013年10月12日上午,东莞市委原副秘书长吴湛辉被控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由广州中院审理。吴湛辉涉案金额高达1.7亿元,与河北秦皇岛“水耗子”马超群一样,是小官巨腐的典型。今年9月,佛山市中院一审判决港商刘巨浪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刘巨浪是东莞人,持有香港居民身份,其与曾任虎门镇委书记的吴湛辉从小相识,吴湛辉曾让其帮忙在香港买房和装修。刘巨浪借吴湛辉的势力,在一些工程中受贿达三千万。

  原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2008年授意某港商购置价值136万元的“路虎”牌越野车送给情妇李泳,此港商与陈绍基曾有多笔利益往来。陈绍基在担任政协主席期间,还安排一些行贿的商人进政协当委员。

  2007年6月3日晚,天津市政协主席宋平顺在办公室自杀。其后,天津市领导向该市局级干部通报案情时披露,“宋平顺涉嫌利用职务为港商谋取利益”。宋平顺牵扯出就是1996年香港房产商梁志彬一手导演的“永基商城乱集资”案。当时,掌控天津公检法的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宋平顺与这位港商过从甚密。

  近些年的一些贪官,不满足于等别人送上门,而是亲自出马,利用香港做跳板,从事违法违纪活动。2003年获刑的原广东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麦崇楷为儿子办了香港身份证和居留权,然后又让其子披着港商的身份回到内地经商,倒卖土地。而在周永康、徐才厚等“大老虎”的案件中,也都有利用香港进行非法洗钱的活动。特别是周永康长子周滨,利用吴兵等充当“手套”,在香港注册空壳公司,通过玩转各种资本游戏,大肆聚敛不法财富。

  内地依法治国净化市场环境

  然而,也有一些正直的港商,不肯向恶势力低头,在内地的经营活动备受阻挠。最有名的当属当年霍英东投资南沙的遭遇。有一些港商慑于司法不公、执法腐败等问题,不得不向地头蛇低头,花钱买平安,实属无奈之举。也有一些港商主动“入乡随俗”,花钱走捷径,承揽生意,堕入腐败案中。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团队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国,推进从严治党、重拳打虎。五十多位省部级高官落马,厅局级、县处级更是不计其数。许多曾经以“权钱交易”为经商信条的商人,有的多年“投资”血本无归,有的身陷囹圄、身败名裂。甚至如葛兰素史克等跨国巨头,同样如此。殷鉴不远,不可不慎。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必须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全会出台了一系列关涉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定如权力清单、保护产权、加强监管、反对垄断等等,目的都在于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维护公平竞争环境。国务院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已经取消和下放了数百件行政审批事项。同时,在经济项目审批方面权力最大的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一大批腐败官员被查办。

  从这些方面来看,受惠于改革红利、开放红利、法治红利、反腐红利,未来中国内地的营商环境会越来越好。而钻法律空子、打擦边球、走偏锋、走捷径、走后门等方式,也将越来越走不通,代价会越来越大。内地媒体在腐败案件中涉及港商的报道时,往往还手下留情,留有馀地,许多时候不直接点名。但这更警醒港商,在北上淘金、挖掘商机时,应时时刻刻绷紧法治这根弦,去适应中国经济新常态、法治新常态、反腐新常态。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惟其如此,才能享受到各种红利,而不是因利欲薰心而悔恨终生。


扫一扫,关注新时社网《北京观察》公众号

扫描本文章到手机浏览

扫描关注新时社官方微信

0% (0)
0% (10)

点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