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占中”示威者践踏逾两个月的旺角,昨日终于重见天日
旺角清场行动经过两日努力已初奏肤功,昨日旺角街头所见,来往交通畅顺、店舖开门营业、游人顾客大增、旺角再现兴旺,路上虽仍有零星窜扰,但大局已处于可控状态。
旺角再旺,对比起过去两个月来被“占领”的“惨况”,无论是市民或商户,最强烈的一个感受就是法治基石确实不能够动摇,一旦法治精神被破坏,市民就会连最起码的正常生活秩序也无法维持,上班上学、使用道路和逛街购物的基本权利都无法得到保障,更遑论民主、普选等进一步的公民权利了。
一位已饱受“没路行”之苦的的士司机说:“如果民主系咁样,我就宁愿唔要了。”说话虽然未必准确,但的确道出了当前普罗大众的心声,民主、普选都是好东西,但如果要以违法占领、牺牲法治、搞乱社会为代价,那就真的是“敬谢不敏”了。
眼前,旺角乱局虽已基本收拾,但港岛金钟、铜锣湾的占领行动仍未结束,警方的执法工作仍未能松懈;而更重要的是,“占中”一伙和反对派政客是不会甘心于失败的,他们在街头已经输掉人心、形势,但未来在学校、社区、媒体以至立法机关内,更加激烈的对抗、反扑以及所谓“不合作运动”将会以各种不同形式出现,而其最终目的将仍然是破坏依法普选及阻挠特首梁振英依法施政,对此,各界人士、建制力量和市民大众不能因主要马路已经重开而放松警觉、麻痹大意。
而在整个“占中”与反“占中”过程中,两个月来的事态已经充分说明了一个最基本的事实,就是一切必须依法办事,任何诉求和目标都不能诉诸违法手段,在法治和“不择手段”面前,市民定会选择站到法治这一边。
事实是,“占中”行动是去年中由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在报上公开为文提出、反对派全力配合,这是回归后港人社会头一次有人以如此公开、明确的方式提出一项违法诉求:“占中”要求所谓“符合国际标准”的“真普选”和“公民提名”,本身已是违反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决定”的违宪违法诉求;而“占中”方式是号召万人去“占领中环”,讲明要堵塞交通、瘫痪中环,明言要“争取”拘捕、不被捕也要去自首,以制造“迫爆”警署、法庭和监狱的效应,起到“公民抗命”和吸引国际社会瞩目的效果。
因此,无论从诉求、动机以至目的而言,“占中”不折不扣就是“违法”二字的同义词,“占中”与反对派过往诉求或任何示威游行集会最大不同之处,就是公然提出违法、标榜违法甚至歌颂违法。
而随后的事实有目共睹,违法已经成了“占中”行动唯一的、最明显、最突出的标志,甚至连什么“争取真普选”的诉求也被掩盖和扔到一边去了,不少参与者就是为占领而占领、为违法而占领,最后的大肆破坏立法会就是这一种违法心态的集中疯狂爆发。
“占中”以违法始、以违法终,特区政府坚决依法处置,警队和法庭依法行使执法和司法权责,“占中”的违法实质终于越来越清楚地为广大市民甚至参与者所认识,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占中”最终在法庭“禁制令”和警队有力执法下“昙花一现”,成为反对派抗中乱港的一页失败、可耻纪录,也成为港人社会今后必须进一步依法办事的一个重要经验教训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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