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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加:9只卢森堡注册基金将参与“沪港通”

  新时社财经综合消息  港交所(00388.HK)行政总裁李小加今日透露,9只在卢森堡注册的零售基金已获当地监管机构批准参与沪港通。他认为,香港方面需要做多些功夫,以期令欧洲监管机构和投资者对沪港通的持股代名人制度有信心,无须对每只基金进行审批。

  然而,上周五的一则消息却令市场有些喜出望外:据彭博社报道,卢森堡批准了首家参与沪港通的欧洲基金。不过,由于欧洲主要的基金监管机构卢森堡金融监管委员会(CSSF)尚不认为沪港通可以保障欧洲投资者权益,因此欧洲基金投资沪港通暂难大规模成行。

  据上周路透引述多家银行、基金经理及律师的说法称,目前诸多大型欧洲基金尚不能参与沪港通投资,除非欧洲主要基金监管机构卢森堡金融监管委员会(CSSF)认定,沪港通可以令投资者利益得到完全的保障。

  得益于低税率,目前约有13000只全球性的互惠基金,即三分之二的欧洲基金在卢森堡注册,并受到CSSF监管,卢森堡管理的资产总额达3万亿欧元(约合3.7万亿美元),其中包括贝莱德、邓普顿及富达这样的巨头。

  据市场参与者表示,CSSF希望确保一旦股票托管行或交易所破产,参与沪港通机制的欧盟投资者可以安全收回资金。2008年雷曼兄弟破产案导致数十亿基金资产被卷入破产清算,致使投资者和监管机构对于托管安排非常敏感。

  不少市场参与者表示,CSSF质疑沪港通是否符合欧洲有关个人投资者通过互惠基金保管资产的条例,即欧盟可转换证券集合投资计划(UCITS),但据律师和参与者表示,部分托管行已表明不能确保。

  记者留意到,根据欧盟对互惠基金有关规定,托管行必须对客户基金进行全天候监管,而在沪港通下,沪股通是通过托管方、香港清算所和上海清算所三方的复杂结构代名持有,致使托管人很难履行全天候监管义务。

  而一些律师表示,中国法律没有明确指出受益人的概念,这意味着一旦出现问题,外国投资者可能无法证明自己持有某只个股。

  不过,上周五据彭博社报道,卢森堡金融监管机构称,此前一天已批准了首个参与沪港通的欧洲基金。报道同时指出,所有在卢森堡注册的基金在尚未获得监管机构批准的情况下,不能投资沪港通。该监管机构提醒,能否获得投资批准,则是具体案例具体分析,尚无针对所有基金的一致指引。但首家欧洲基金获准参与沪港通交易,业内人士指其意义非同寻常,海外增量资金进入国内市场,进一步激活沪港通似已初现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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