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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川“12.23”杀人抛尸案告破 嫌犯自首

  2014年12月27日,在自治区公安厅、银川市公安局和兴庆区公安分局三级警方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全体参战民警88小时的日夜鏖战,区厅挂牌督侦的“12.23”杀人抛尸案成功告破。

  12月23日上午10时许,接到群众报警,在银川市丽景北街与上海东路交叉口向北200米处路东的绿化带内发现一具女尸。经现场勘查,初步确定为一起杀人抛尸案。此案得到区、市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的高度重视,迅速抽调区厅、市局、分局三级公安机关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开展专案攻坚,并将此案列为区厅挂牌督侦案件。

  由于案发现场为路边,且毗邻丽景街,现场周边围观群众较多,一时间网上流言四起,众说纷纭。为消除影响、杜绝恐慌,专案组立即通过区、市各级新闻媒体及“平安银川”、“平安兴庆”微博、微信平台公布了案件真实情况,更正不实谣传。

  为尽快破案,专案组迅速成立了走访摸排、尸源调查、现场勘验等6个工作组全力开展侦破工作。专案组及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发布协查通报,借助社会力量协助查找尸源。短短两天时间,网民就转载尸源协查万余条,发表评论千余条,群众主动提供线索五十多条。

  12月25日9时许,专案组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一名和协查通报中面部特征相似的内蒙籍女子,曾多次到其经营的打印店里印制名片和刻制印章。经该群众辨认,受害人与其所述的内蒙籍女子十分相似。通过进一步核查,专案组发现该女子名叫贾某某,39岁,系内蒙古人,遂立即与内蒙警方取得联系。很快,内蒙古鄂托克旗警方提供了贾某某的哥哥的联系方式。经联系其辨认,确定死者即为其妹妹贾某某。

  侦查员当即连夜赶赴内蒙古对贾某某的活动轨迹及接触人员进行调查。经工作获悉,贾某某于12月15日来银后,在北门汽车站附近的一招待所内住宿。12月26日凌晨4时许,专案组调取了该招待所内的监控录像。经过持续一夜的甄审,侦查员发现在12月17日14时许,受害人贾某某与一名男子进入该招待所一房间后,一直没有出来;15时许,该男子独自从房间内出来;17时许,又拉着一个行李箱再次返回;22时许,该男子抱着行李箱离开招待所。通过对行李箱的比对,该行李箱与案发现场装尸的箱子特征相符。为进一步核实犯罪嫌疑人的抛尸过程,侦查员调取了北门汽车站至丽景北街沿线的所有监控,发现嫌疑人在17日晚22时许拉着箱子离开招待所后,沿着上海路一直步行至抛尸现场后,将箱子丢弃在林带内的干渠中。随即,专案组经工作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为家住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堡镇弘德新村的24岁的李某某。

  12月27日上午,正当专案组成员全力开展抓捕工作的时候,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迫于警方的强大压力,在吴忠市红寺堡区向警方投案自首。经审讯,李某某供述了其与受害人贾某某因为言语不和而将贾某某掐死并抛尸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胡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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