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社网(微博)12月22日讯 据台湾“中广新闻网”报道,台北市一名女子去年深夜在八德路上闯红灯,结果遭出租车撞成不良于行,提告求偿80万元(新台币,下同)。虽然出租车司机认为对方故意制造假车祸,但台北地方法院认为,女子确实被撞伤,但闯红灯也有责任,最后判准37万多元。
判决书指出,63岁的彭姓女子于2013年2月间的凌晨,从宁安街要穿越八德路三段时,遭一辆高速行驶而来的出租车碰撞,当场陷入昏迷,送医急救后仍不良于行、长期卧病在床,生活起居必须仰赖他人照顾。
肇事司机赵姓男子被依业务过失伤害罪判刑5个月确定,得易科15万元罚金,还遭彭姓女子求偿80多万元。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时,赵姓司机认为是假车祸真诈财,辩称突然对向有车闪了一下远灯,看不清楚前方状态,约1秒后发现彭姓女子出现在前方,还开口要100万。
法院根据事故鉴定报告跟医院诊断证明,认为车祸肇因于出租车行经行人穿越道,没有减速礼让行人先行,明显有过失,须负侵权赔偿责任,但彭姓女子闯红灯也要负3成责任,审酌双方身份财力后,判决赵姓司机须赔偿37万多元。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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