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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坚持三条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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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资料图)

  新时社网12月2日讯 据新华社消息,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12月2日上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改革开放在认识和实践上的每一次突破和发展,无不来自人民群众的实践和智慧。要鼓励地方、基层、群众解放思想、积极探索,鼓励不同区域进行差别化试点,善于从群众关注的焦点、百姓生活的难点中寻找改革切入点,推动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良性互动、有机结合。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克强、刘云山、张高丽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在试点基础上有序推进。

 
 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在全国县以下机关实施这项改革,要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坚持好的做法,改进存在的不足,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另外,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审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试点方案》和《设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试点方案》,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成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3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成立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截至目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已召开七次会议,时间分别为2014年1月22日、2月28日、6月6日、8月18日、9月29日、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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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媒体放出消息称,2014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将于12月8日召开,提前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之前,较为罕见。

  近期中央关于三农有一系列动作。11月20日,《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公布。《意见》传递出以经营规模适度为目标促进粮食增产与农民增收、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尊重农民意愿为前提引导土地规范有序流转的改革思路。

  11月29日,国务院牵头的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交流会在安徽省合肥市召开,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出席会议并讲话。汪洋强调,农村改革试验区是推进农村改革试点试验的综合平台。要紧紧围绕推进市场化改革和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着力在农村土地制度、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农村金融制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乡村治理等方面积极探索,努力取得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12月1日,农业部会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组部等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下发了 《关于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和试验任务的批复》,全国共34个县市将参与该项改革试验。

  亦有媒体获悉,土地改革的总体框架方案已接近完成,最快可能在年内出台。

  另外,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提到“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办理跨地区案件”,这是首次提出最高法院设立巡回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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