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时社网 >> 新闻频道 >> 国内 >> 内蒙“公款送礼”案重审:被告称曾送皮画给朱明国

内蒙“公款送礼”案重审:被告称曾送皮画给朱明国(3)

  毁证疑云

  本次庭审中,杜文的辩护人王甫、徐昕坚持为其做无罪辩护。

  王甫律师认为,杜文首先非国家公职人员,不是贪污罪的主体;即使其受托于政府机关从事公务,要认定贪污罪也得有一个前提——涉及管理国家财产的公务活动合法。而本案中,办案经费的审批即使在政府机关决策层面合法,但到了武志忠执行这一层面,公务变成“送礼”,已经构成违法行为。

  而杜文则自己辩称,如果检方指控自己贪污了第一次送礼的80万公款,就该查明到底哪笔钱未送出去,且收礼人是谁,他们能否证明本该收到却没有收到礼金。但事实上没有。

  据悉,该案本该12月11日开庭重审,但当天,辩护人以公诉人涉嫌销毁录音证据为由,申请其回避。杜文称,他曾有一段关键录音被检察机关删除。在他的描述中,这段录音记载了自治区政府秘书长当着他的面,打电话给上述公安厅官员,让其放心去协助办理到北京送礼事宜的情况。但在案件侦查阶段,杜文通过U盘将包括这段录音在内的三段录音拷给公诉人,但这个证据后来不见了。

  在庭上,公诉人解释称,他并没有毁灭证据。U盘内容拷到单位电脑后,遇到电脑故障,录音丢失。但后来经过司法技术部门的数据恢复,基本内容都找了回来。但杜文坚称,最关键的录音还是没了,这段录音里含有公款送礼的决策人、执行人、收礼人信息。“一听,就能证明我无罪了。”

  王甫律师也认为,数据并没有得到全部恢复,且被告人存储证据的三台电脑中,重要文件夹均遭到修改。为此,他向法院申请鉴定电脑删除记录时间及已恢复录音的真实性。

  另一名辩护人徐昕律师认为,案件明显有单位行贿的情节,公诉方没有调查决策者、受贿者,涉嫌放纵犯罪。他呼吁,为适应反腐形势,贯彻法治中国理念,司法机关也要调查该案件所涉及到行贿决策者、受贿者,而并非只是将链条末端的杜文作为替罪羊与唯一追责者。文/本报记者孙静

扫描本文章到手机浏览

扫描关注新时社官方微信

0% (0)
0% (10)

点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