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社网(微博)11月12日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元大集团创办人马志玲因结构债案判刑7年4个月确定,但因医院诊断他罹患重度失智症,智力只剩30,符合心神丧失程度,依规定治愈前不必入监。
台北地检署指出,检察官未来将循陈水扁妻子吴淑珍模式,每两至三个月定期访查或传唤,观察其身心状况,若心神丧失情形有痊愈或消灭,将再发监执行。
检方指出,马志玲今年四月智力95分,七月降为65分,八月传他报到时,检察官问他儿子马维建是谁?他比大拇指说“是朋友”。检方为厘清他是否适合入监,安排他接受专业鉴定。
台大医院精神医学部认定,马志玲罹患重度失智症(即阿兹海默症),心智缺陷与认知障碍已影响生活自理能力、判断能力,符合心神丧失程度;检方询问其他医院,也获得相同意见。
检方上月收到鉴定报告,发现马志玲智力退化至30,前天二度传唤马志玲勘验智力与身体状况。检察官要他向右转,他却左转三圈;检方问:“你叫甚么名字?”他起先讲不出来,之后才用气音发声,但听不清楚说什么;检方再问:“你跟谁来这里?怎么来?”他用手乱比划,浑然不知是儿子马维建陪同。
检方要马志玲示范起立、坐下、转身、蹲下等动作,但他似乎不易理解检方指令,行动相当迟缓,蹲下时差点跌倒。马维建告诉检察官,父亲已无饥饿感,都是靠医生开刺激食欲药物进食,排便也有障碍,常常连家人都不认得,检方据此认定暂缓发监。
台湾相关法令规定,人犯有心神丧失、怀胎五月以上、生产未满二月、现罹疾病,恐因执行而不能保其生命者,停止执行;“监狱行刑法”也有类似规定。
与马志玲一样符合“心神丧失或现罹疾病,因执行而有丧生之虞”不用入监者,台湾有717人,包括陈水扁妻子吴淑珍。吴淑珍是先发监台中培德医院,判定现罹疾病,执行有丧生之虞,遭监所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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