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时社网 >> 新闻频道 >> 国内 >> 山西长治原县委书记被指离任前批发430顶官帽

山西长治原县委书记被指离任前批发430顶官帽(2)

  今年1月14日,中央印发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十一条也明确规定,“不准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中央组织部今年1月25日印发的《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还指出,凡出现“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违规破格提拔等问题,都要对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倒查,存在隐情不报、违反程序等失职渎职行为的,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一查到底、问责到人。

  由此可见,长期以来,中央一直把领导干部在职务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视为不准碰触的“高压线”,并对此三令五申。但遗憾的是,仍有些地方领导干部置党纪政令于不顾,大着胆子,一意孤行。

  在国家行政学院胡仙芝研究员看来,如果这种腐败现象得不到遏制,会导致“官场小圈子”、“裙带之风”盛行,而清廉务实的干部会遭排挤,导致跑官要官、封官许愿等违反人事组织纪律的问题频繁出现,严重危害官场生态。

  “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

  在一个部门、一个地方能临时动议、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的人,决非等闲之辈,只有主要领导干部才有此大能量。那么,这些主要领导干部明知违法,却为何执意为之呢?

  从以往披露的案例来看,每次“突击提拔调整干部”都与腐败脱不了干系。比如,有些领导干部在职务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的原因,既有可能是离职前想拉拢下属,或想借提拔再捞一把;有些可能是组织谈话前,该领导干部已对下属做了某种不合法的承诺,只好冒险提拔;有个别领导干部无法“软着陆”,就会心存侥幸地动用手中将要作废的权力提拔亲信,以扶植代理人来巩固自己的权力网络,使权力能够“期权化”,等等。

  在各种利益驱动下,有些地方一把手突击提拔调整干部,标准不是德才兼备,而是异化为与自己是否亲近,是否听话,甚至是暗中“进贡”的钱财多少。由此,有些地方一把手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连基本的“组织考察”、“纪委鉴定”等程序都没走完,就直接上常委会讨论。

  在现实中,突击提拔干部行为被上级发现的概率极低。即便是事情败露,往往是被“高高举起,轻轻放下”,而受到的最严厉处罚也多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等等,更不要说受到法律制裁,这样的处罚缺乏有效的威慑力。

  在胡仙芝看来,目前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现象还基本没有形成有效的问责制度,主要原因在于,人事决策权基本归属于党委领导班子,所以有时虽然一把手强行决定,其他委员一般无力抗衡。而作出决定后追究倒查责任,责任往往需要整个集体来承担。这样就存在风险小而收益大的问题。这让有些领导干部心存侥幸、一试“身手”。

  从以往案例来看,对被提拔者也往往是“降为原职,工资降为原级”,并没对被提拔者与违规者之间是否有权钱交易等违法行为展开调查,这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做法,给外界留下了巨大的猜想空间。

扫描本文章到手机浏览

扫描关注新时社官方微信

0% (0)
0% (10)

点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