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社网11月1日讯(记者张宝峰)四中全会最为强调的两个要点就是“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至于二者之间的关系问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磊31日表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党领导依法治国,但党的领导人没有法外特权。
纵观四中决定,从总论到立法、行政、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的论述逻辑均十分清晰。唯一的独特之处就是在决定的前部和后部,两次论述了“党与法治”的关系,这一问题的重要性由此也可见一斑。
“在二者的关系中,是党领导依法治国,但党的领导人无论级别多高、权力多大,都没有法外特权。”王磊说,对于如何监督党的高层的问题,既有中纪委、政协和司法机关的监督机制,还有社会监督、下级举报等方式,因此任何党员干部只要有违法行为,都不会逃脱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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