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对自治区政协经济委员会原主任高烈卿涉嫌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高烈卿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假借他人名义入股投资开办公司并参与经营,违规经商办企业。
高烈卿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审议并经自治区党委研究批准,决定给予高烈卿开除党籍处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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