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社网(微博)11月22日讯 据台湾东森新闻网报道,新北市男子许川涉嫌性侵同居人未成年女儿,5年多达517次,他要求少女撤告不成将其勒毙。原本一、二审都判他死刑,“最高法院”更一审日前改判无期徒刑,性侵罪也因证据不足遭撤销。恶狼逃过一死引发舆论炮轰,士林地检署21日认定许男另性侵少女1次,依强制性交罪起诉;士林地院表示24日将分案加速审理。
士林地方法院认为许姓男子性侵少女一共517次判他关2496年,至于杀人罪则是死刑,但是到了高院,因罪证不足,517次性侵都不成立“消失”,唯一被认定的第518次性侵,因不在起诉范围遭撤销,杀人罪一样判死刑。
许姓男子上诉到“最高法院”,法官发回更审,高院18日改判无期徒刑,性侵罪撤销,引发外界轩然大波。经过检方调查,许男在2011年9月14日凌晨1时许进入少女房内,强行性侵得逞,从少女房内扣得的卫生纸团验出许男和少女DNA,加上许男测谎未过等证据,认定犯案明确,21日火速依强制性交等罪将他起诉。
检方审酌后认定许男恶性重大,且犯后态度不佳,建请从重量刑。至于前案起诉许男性侵少女517次部分,起诉范围为2006年间至2011年9月14日前,因此21日本案起诉,并无重覆起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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