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时社网 >> 新闻频道 >> 国内 >> 中纪委“内鬼”曹立新卷入山西交通系统贪腐案

中纪委“内鬼”曹立新卷入山西交通系统贪腐案(6)

  捞人与落网

  在省交通厅,段建国与王志民这两位正副搭档的关系并不算好。王能力出众、风格强势,且曾在交通厅当了十多年副厅长,在与段竞争厅长中落败,因此王在一些问题上对段并不买账。

  王志民于2013年4月被抓后,交通系统多人被抓或协查,人心惶惶,段建国陷入两难境地。“去打探点情况吧,有干预办案之嫌;不问吧,毕竟你是一把手,单位这么多人进去了,总不能不作为。”前述接近交通厅的人士介绍。

  冯朝辉在交通系统任职时,曾与段建国有过面缘,但二人不算熟悉。自称在办案部门认识人的冯主动请缨,对于段而言,恰如救命稻草。

  冯的许诺并不完全是吹牛。新华社报道,冯经常主动找到一些领导干部,向对方透露,他从“北京的朋友”那里听说“最近有关于你的举报”,“我可以帮你摆平,但要花钱”。2012年,山西某大型国企一名干部有关问题被国资委调查,他曾找到调查组为其说情。

  知情人士透露,为此事奔忙的冯朝辉,曾数十次出入中央纪委的办案驻地,这些都被监控设备记录下来,从而让冯进入了调查部门的视野,针对他的布控随即悄然展开。

  冯朝辉曾将相关情况向段建国汇报过两次,段对冯的危险处境一无所知。面对冯提出的在省高管局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的要求,段当即应允--在冯被抓后,段曾解释称,高管局空缺一个纪委书记,冯各方面的条件也够,所以就提拔了。而山西交通系统多位人士都对《财经》记者表示,曾听闻“上头”有人对冯的提拔之事向段打过招呼。

  但在上任仅仅三天后,冯朝辉就被调查部门带走。曹立新也在太原办理交通窝案期间,接到中纪委调令,升任中央纪委法规室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并离开此案回京就任。

  约一年后的2014年5月,与有关领导人“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的要求相对应,中央纪委在十天内查处两名内部官员,其中之一即是曹立新。

  冯朝辉被带走后,纪委曾找段建国谈过两三次话,但他当时并不认为自己有事。直至8月18日,段自己也卷入调查。

  案件背后,忻阜高速已建成通车,但长临高速仍遗留鸡毛一地。省路桥集团在接手长临高速后,于2013年6月宣布开工。“不过也只是宣布了开工而已,标段招投标确实已经做完了,施工队伍也已经进场,但由于连地都没征,所以无法施工,施工单位进退两难。”熟悉此项目的人士透露。

  《财经》记者获知,王德生放弃忻阜高速的经营权,除了获得现金回报,还保留了辅助设施(加油站、服务区等)的建设经营权,但他并未建设,而是将之转手并获利上亿元。除了山西以外,王在山东、河北都有倒卖高速公路经营权之举。

  “在BOT模式里,并无硬性规定,确立项目业主必须走招投标程序。”曾编著《BT投融资建设模式》的重庆树深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树深分析,招投标法的规定,主要是针对施工与政府采购等领域,但BOT模式是投融资与建设一体的,所以在实际运作中,政府往往走的是招商引资的程序,而非招投标。

  真正的BOT模式是有钱人的游戏,除了自己要有35%的资本金,后续的信贷计划也得能跟上。亦不乏一些前来拿项目者,目的是为了转包,这类人的盈利方式有二:一是向施工单位收受项目保证金,保证金虽然到期要退还,却可在期限内无偿使用;二是将项目分拆成标段,按工程总造价下浮7%至12%转包,转包一条造价几十亿上百亿元的高速公路,利润将相当可观。

  据相关通报,前述交通系统被查官员亦存在其他问题。2014年8月下旬,王晓林、王志民、王蕾三人已进入庭审,但一审尚未判决。段建国案仍在审查起诉阶段。罪与非罪,尚待司法审判。

  因捞人而落网的冯朝辉,先被关押在平遥,后被转移至外省。据通报,冯的违法违纪行为包括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额贿赂;向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介绍巨额贿赂;家庭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谋取私利。新华社报道称,冯朝辉涉案金额已超过2000万元。(本文载《财经》杂志)

扫描本文章到手机浏览

扫描关注新时社官方微信

0% (0)
0% (10)

点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