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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忠:领衔内地改革梯队 上海担纲“一号试验田”

  新时社网评论员辛忠

  在当前中国改革决策的权力架构中,中央深改组居于中枢地位。中央深改组会议则是制定、部署改革新政的最高权力平台,而在深改组会议上审议通过的地方改革方案,往往很快能在全国各地复制、推广开来。

  新时社网《省级政经生态周报》梳理了自2014年1月22日~10月27日,六次中央深改组会议的新华社通稿发现,截至目前,中央深改组会议提到的地方改革案例仅有两个,而且巧合的是,这两个改革案例均出现在上海。从亮相中央深改组频次看,上海以最高改革机构会议点名提及的唯一省级单位,领衔北、广、深、津等内地改革“先行军”,成为中共深化改革事业“第一梯队”的“一号试验田”——这一殊荣即使不是“至高无上”,也是“前无古人”。

  中央深改组会议的两次点名分别涉及司法改革和上海自贸区,从习总部署四中“依法治国”以及习李对上海自贸区的重视,可以管窥这两个改革项在全面改革路线图中的权重。第一次点名上海,是6月6日的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第二次点名是在10月27日的第六次会议上,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进展和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推广意见》。

  作为“顶层设计师”,习近平对审议通过的这两个文件均作出指示。就司法改革试点工作,习近平要求在中央层面顶层设计和政策指导下进行,鼓励试点地方积极探索、总结经验。就自贸区取得的经验,习总提出“良种说”,称其“是我们在这块试验田上试验培育出的种子,要把这些种子在更大范围内播种扩散,尽快开花结果”。

  开展试点——总结经验——复制推广,这是中央深改组对上海司法、自贸区两项工作的功能定位,试点要成为可供移植的“花圃”而不是仅供观赏的“盆景”。从进行中的改革实效看,上海依靠扎实的步伐,成功地担纲起了全面改革“一号试验田”的角色,尤其是上海自贸区试点,已经成功推出了数十项经验,成为其他自贸区申办过程中极具参考的助推器。

  上海拥有哪些独特优势,最终能够进入中央的法眼,成为习李深化改革的“一号试验田”?笔者认为,至少有四个方面的因素,促使上海能够领先其他发达省份挑起这项重担。

  首先,上海具有改革创新的历史传统,“改革”是上海最醒目的名片。作为沿海城市,近代上海始终是内地的经济火车头,拥有改革意识和创新精神是重要因素。尤其是上世纪90年代,通过浦东开发开放,上海进入了改革先锋的角色,带动了长三角乃至整个长江流域的发展。1991年上海《解放日报》以皇甫平的名义连发《做改革开放的“带头羊”》等四篇评论文章为改革放开站台呐喊,在当时要突破这样的意识形态阻力并不容易。

  2008年以后,上海陆续推出“营改增”、家庭农场和自贸区等重大改革,为全国改革开放探索新路、积累经验。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上海又在全国率先推出国资国企改革20条,探索将整体上市作为混合所有制的实现形式,从而带动了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潮。

  第二,蓄力“后工业化”转型,时代赋予上海的改革使命。当前中国全面改革进入攻坚期、深水区,但东中西部各省(市、区)份仍存在巨大悬殊,这种差距体现在经济基础、发展阶段、改革动力、创新意识等全方位,而且表现出东中西依次“地势递增、发达程度递减”的双阶梯特征。从改革全局来讲,发达地区的改革创新经验无疑比落后地区更具有前瞻性和适用性。

  上海在中国内地经济格局中始终属于“领头羊”,经济结构和产业转型远远走在全国其他省份前列,到了没有改革创新就不能前进的阶段,同时,上海具备了自我改革创新的动力,以及提供复制、推广经验的条件。因此,站在国家战略的高度,担起“一号试验田”的重任,是时代赋予上海的使命。

  第三,中央站台撑场,力推试点改革工作。与邓小平年代不同,习李倡导“顶层设计”+“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路径,一方面通过中央制度设计,自上而下稳步推进;另一方面地方“摸着石头过河”,自下而上进行探索;此外,还有介乎二者之间的一种,中央部署、地方试点的改革,如上海司法改革、自贸区等,积极争取中央部委的支持,努力试出成果。

  中央有针对性的部署,加之高层的鼎力撑场,使上海能突破改革的“中梗阻”现象,在第二、三类改革上着力,成为全国改革的范本。今年5月,习总在出席亚信上海峰会后在沪考察时强调,上海要继续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科学发展先行者;李克强总理9月18日来到上海自贸区考察调研,也为即将成立一周年的上海自贸区点赞,称“自贸区有大未来,上海有大未来!”

  就司法改革,中央相关部门也对上海试点工作筹划已久。今年4月16日,以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公安部副部长黄明等组成的中央调研组,深入上海对接当地司法部门,征求司法改革意见建议。

  第四,积极争取、主动作为,上海抢抓国家战略机遇。虽说中央对深化改革工程有明确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但地方在改革大局中并非只能扮演配角。对于省级单位来说,在中央深改大局中居于什么地位,既要看中央对该省的功能定位和战略布局,也要看该省的功力,尤其是省级“掌舵者”能否有足够的“战略谋划”能力,在多大程度上参与到中央全面改革的“习式棋局”中。

  在这方面,上海同样表现出不俗的功力。“一号试验田”的“首席工程师”韩正,对深改背景下的上海工作有清晰认识,“谋划上海各项工作,必须放在全国发展大局中,聚焦上海能突破、能为全国作贡献的领域,先行先试,试出成效,努力先行一步,作出示范。”

  以司法改革试点为例,早在2013年10月,上海二中院便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法院,同时承担着上海自贸区司法改革的相关职责。除上海外,中央又分别在东、中、西部遴选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5省先行推进司改试点,但这6个试点省市的试点方案中,只有上海方案获得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

  从“可复制、可推广”的中央试点精神看,上海方案无疑更受瞩目。以司法改革和自贸区经验推广为始,“一号试验田”将全面进入深改元年的“金秋丰收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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