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时社网 >> 新闻频道 >> 法治 >> 婚丧陋习严重扰民 太原警方严查“婚炮”

婚丧陋习严重扰民 太原警方严查“婚炮”

  中新网太原11月12日电 (宋立超)针对婚炮扰民现象,从11月8日起,山西太原警方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展开专项检查。12日记者从太原市公安局获悉,警方数天内已查处7起违规运输、燃放“婚炮”行为。

  据介绍,被查处的案例大多为因婚事燃放鞭炮行为,其中包括半夜燃放的个例。警方均进行罚款200元的经济处罚。

  近年来,太原当地一些居民为图喜庆热闹,在婚丧嫁娶、生日寿诞之际,习惯燃放鞭炮,对市政府颁发的“禁炮令”置若罔闻。其中,午夜炮更是让人不堪其扰,群众对此反响强烈。

  太原“午夜炮”风俗由来已久。居民认为,结婚前夜23点58分需要燃放鞭炮“讨吉利”。每逢婚庆盛时,接近凌晨时当地鞭炮声此起彼伏,严重打扰周边市民休息。

  为摒弃婚丧陋习,山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10月30日向全省城乡居民发出“移风易俗、革弊立新”倡议;与此同时,太原警方采取行动,安排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开展统一集中行动,组织社区民警深入到街道、居民区、酒店等重点场所,对开业、婚丧嫁娶等庆典活动中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展开摸排。

  “结婚是人生大事,也是关系到千家万户居家生活的喜事。一般情况下,我们会先以劝阻为主,实在劝阻不了才会给予经济处罚,希望市民能够积极配合,主动摒弃陈规陋习,严格执行《太原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在自家营造喜庆欢乐气氛的同时,也能体现出对他人的尊重与体谅。同时,共同为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做出自己的努力。”太原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太原市先后于1997年和2000年分两次对禁放规定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规定》明确,六城区中的部分乡镇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地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生产和经营批发烟花爆竹的单位也不准向禁放区内批发销售烟花爆竹。春节期间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须由市政府发布公告,公告须载明燃放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品种。(完)

扫描本文章到手机浏览

扫描关注新时社官方微信

0% (0)
0% (10)

点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