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社网(微博)11月21日讯 据台湾ETtoday报道,台北市40岁刘姓男子与已离婚林姓女子交往,进而同居,却让女友的20多岁女儿也爱上他,进而发生性关系。但林女女儿某次事后问刘“你爱我吗?”竟得到“我不能爱你”的答复,遂哀伤地提告性侵,不过在被问出是自愿发生性关系后,被台北地检署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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