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社财经综合消息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6日表示,沪港通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到了最后阶段。
证监会:海联讯涉及骗取发行核准和信息披露违法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1月6日表示,2013年3月19日,证监会对海联讯进行调查,2014年11月6日进入行政处罚前的告知阶段,根据涉案当事人的申辩情况,按照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和禁入决定,经初步调查,海联讯涉及骗取发行核准、信息披露违法等两项行为。
证监会:海联讯为实现上市目的骗取发行核准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6日表示:海联讯为实现上市目的,骗取发行核准,IPO申请文件中文件违规虚构应收账款和虚增营业收入。其中,2010年,2011年上半年,虚构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四份,虚增营业收入1246万元,1135万元,导致其IPO文件涉及营业收入的财务数据和指标虚假。
证监会对海联讯处以882万元罚款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6日表示, 海联讯发行上市后,虚构应收账款来掩盖IPO阶段虚构应收账款、营业收入的行为。张锋作为实际控制人,既直接同意应收账款造假,又在IPO申请材料上签字,构成发行人控股股东指使违法行为的情况,根据上述情况,证监会决定,对海联讯处以782万元的罚款,对信披违法给予警告,并罚款40万元,合计822万元;对张锋处以1173万元的罚款,给予警告30万元,合计1203万元;对邢文彪、杨德广每人每项行为罚款60万元;对孔彪等2人责任人分别罚款50万元;对其他12名责任人罚款25-3万元不等,对张锋、邢文彪、杨德广三人处以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证监会:对海联讯处罚已考虑多方因素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证监会作出对海联讯处罚决定前,已充分考虑下列情况,海联讯主动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数据;主动消除对市场影响;股东出资设立专项赔偿基金,95.7%的适格投资者已获得补偿,占赔偿总额的98.81%。
证监会: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6日表示,证监会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任何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市场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希望各方共同努力维护支部市场的公平正义,促进市场稳定发展。
证监会:将与别的部委协作加强金融市场监管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6日表示,证监会、央行联合发布债券统计制度,包括债券、票据存托凭证,作为统计对象,逐资报送产品、交易、持有人信息、债券收益率等统计材料,报送机构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等,此次债券统计制度的发布,是债券市场监管合作的重要一步,证监会今后将与央行密切协作,加强金融市场监管。
证监会央行联合发布债券统计制度已印发执行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6日表示,证监会、央行联合发布债券统计制度,目前已经印发执行。
证监会详解沪港通信息披露问题
针对沪港通的信息披露问题,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年报中应该披露持股5%股东的名称发生较大变化,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包括登记在其名下的股份,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的权益应该合并计算,根据沪港股票互联互通机制,香港投资者通过沪股通买股票的,是信息披露的义务人。
此外,资产管理公司在履行权益义务方面,投资者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包括登记在其名下的股份、实际支配的股份,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应该合并计算。
证监会:正对獐子岛相关情况进行核查
针对獐子岛8亿元的扇贝巨亏的情况,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6日表示,证监会正在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
证监会:正就北大医药举报事项核查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6日表示,证监会已经收到北大医药公司举报,正就举报事项进行核查。
证监会:将强化上市公司环保的信披要求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6日表示,环保部取消上市环评,今后证监会将进一步强化环保的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中介机构的核查责任,申请文件不再要求环保部的证明文件。
证监会:对员工持股计划不设行政许可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6日表示,我们注意到,上市公司通过二级市场购买股票的方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上市公司可以利用合法资金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证监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不设行政许可,可自行实施,应当严格准守相关法律法规。
证监会:QFII应披露其持有的境内外公司的持股情况
针对沪港通境外投资者信息披露的情况,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6日表示: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当合并计算。根据QFII办法的规定,境外投资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应当统一披露其持有的境内外公司的持股情况。QFII应当合并计算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同情况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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