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驾驶人车上装有行车记录器,成为检举违规的利器。谢姓运将接到3张罚单,时间都是“18时42分”,在明新路左转金华路口,分别因“小黄”停在机车停等区、超越停止线、在直行车道左转,被后方车辆以行车记录器检举,交通大队连开3罚单。
谢姓运将投诉,认为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被连续开单并不合理,他虽违规,但违规情事是同一件,希望警方查证后,能改成只开一张罚单。
台南交通大队表示,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对民众检举案件一律会依事实证据开单告发,因谢姓司机分别违反不同交通法规,就算同一时间、地点,仍得依照不同违规事项开罚。承办警察说,根据检举影片的证据,分别将谢男的3个违法行为,开出3张罚单,共罚款2400元新台币。
对此,台南市律师公会理事长李合法表示,谢男是连续犯下3个不同的违规事项,被开3张罚单的确依法有据。警方说,检举者虽无奖金,但很多检举达人是为伸张正义而搜证检举,台南市今年1月至今的检举案,已比去年同时期成长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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