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社网(微博)9月9日讯 据台湾“东森新闻云”报道,一名桃园县万姓男子到家乐福购物,偷吃一块39元(新台币,下同)蓝莓慕斯切片蛋糕,被店员发现后,居然还恼羞成怒出手打店员。经过审理,最后桃园地院判处拘役70天,得易科罚金7万元。
根据裁判书,万姓男子2013年7月29日晚间7点在卖埸的面包区冷藏货架徘徊,并随手拿取一盒蓝莓慕斯切片蛋糕,并把外盒打开边走边吃,最后还将蛋糕空盒丢到手扶梯旁边的垃圾桶内。然而,这一切都被郭姓店员看到。
怕得罪顾客,郭姓店员并不当场拆穿,而是追到卖场外面寻问万姓男子,是否有偷吃蛋糕?没想到万姓男子恼羞成怒,突然丢出一个50元硬币在桌上,随即冲向店员,并用手猛打被害者头部,直到另一名陈姓店员出来,才阻止这起暴力事件。
“我不是打算不付钱,是忘了付,因为我试吃盒装蛋糕有反胃,所以忘记付钱。”尽管事后万姓男子辩称自己没有要吃霸王“糕”的意思,但透过监视器画面和郭姓店员口述,最后桃园地院依盗窃罪判处万姓男子拘役30天、伤害罪50天,应执行70天、得易科罚金7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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