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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前女友告性侵 撞她还扯发拖行

   新时社网(微博)9月22日讯 据联合报报道,嘉义县中埔乡37岁凃姓男子不满小10岁的蔡姓女友提出分手,凃涉嫌性侵被蔡女提出告诉,前天到蔡女住处希望她能撤销告诉,却遭拒绝,愤而开车冲撞蔡女及她母亲,并强拉她头发上车乱晃,到昨天凌晨自行投案,蔡女才结束为时16小时的恐怖梦魇。

   蔡女告诉警方,交往时,凃男便多次打她,分手后,本月17日更开车载她到埔里涉嫌性侵,她愤而向埔里警分局报案,但凃未到案。

   警方调查,凃前天到蔡女家中,希望能一同前往埔里警分局撤销告诉,遭到拒绝,愤而开车撞母女两人,并扯着蔡女头髮,边开车边拖行数十公尺,再拉进车内,一路开到中埔,蔡女趁着凃外出借钱时,跑下车向工人求救,凃则宣称他们是男女朋友,朝她腹部出拳,又被带回车上。

   蔡女母亲向警方报案,凃开车乱晃约16小时后,昨天凌晨2时回到中埔住处,主动投案,警方马上赶到,救出蔡女,并带回凃男侦讯。蔡女表示,被撞多处擦挫伤,且凃强押期间都不给食物吃。

   凃男供认因请求蔡女撤销告诉遭拒绝才撞人,开车拉头发拖行10多米,之后改拉手臂才到车内,但他否认打蔡女腹部,是在拉扯时,她不慎摔倒,手肘不小心压到,还说他买麵包给蔡女,是她拒吃。

   蔡女担忧再受到危险,声请保护令,警方侦讯后,依妨害自由罪嫌将凃移送法办,至于涉及强制性交罪嫌,则由南投地检署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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