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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披露“薄熙来案”庭审微博直播幕后首条仅71字(6)

  “还进行大案直播吗?”

  新媒体在促进司法公开的同时,另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如何把握微博直播的边界和尺度,以及如何筛合适的案件进行微博和网络直播。济南中院副院长刘延杰和他的微博团队根据具体案件总结出自己的经验:除了国家规定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之外,对于青少年会造成不良导向的也不能公开;宗族或邻里纠纷,本可以调解的,一旦公开,可能造成双方关系破裂的不宜直播;案件公开可能激化矛盾,引起群体性事件的,也要慎重。

  除了微博线上的直播,济南中院还开展线下的互动。所有市民可通过网络、电话预约庭审旁听,甚至可以在庭审开始前凭身份证进入法庭。济南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综合室主任尹德常还记得,他浏览某门户网站看到《济南中院允许市民旁听》报道,而紧挨着的另一条新闻就是《XX省高院规定市民旁听要经法官批准》。

  事实上,按照法律规定,公开审理的案件,公民可以旁听,但更多情况下这一规定形同虚设。“线上打造司法公开的平台,而线下旁听是最好的实现方式,它能打消市民对司法机关的畏惧感和神秘感,拉近与公众的距离。”

  在济南中院院长李勇看来,旁听应该成为济南市民的“生活方式”,公众在了解法院是如何审理案件的同时,还能达到传播庭审文化,培养法律信仰的目的。事实上,公众的参与也会反过来要求法官在法庭上端正言行,督促其提高司法能力和裁判水平,“这就形成一种倒逼机制。”济南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综合室主任尹德常说。

  如今,济南中院宣传办公室尽管只有8名工作人员,但已经形成了三大工作室。新媒体传播工作室,涵盖微博、微信、官方网站,是司法公开最为重要的平台;网络电视台制作公益宣传片、微电影和视频新闻;新闻策划工作室则主要负责寻找选题,策划活动,撰写微电影剧本。

  7月21日,刘俊杰发布的那条“卖玉为名搞传销”的微博,一位网友留言:“还进行大案直播吗?”尽管已过去一年,网友津津乐道地还是令济南中院一战闻名的那个故事。济南中院宣传办公室主任祁云奎毫不避讳地说:“我们不但要守住这‘一夜暴富’的家业,还要让它增值。”这一年,祁云奎尝到了新媒体的甜头,“我最大的感触的就是,微博已经成为今后审理大案要案的最佳配置。”

  (实习生卫雨睛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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