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社网(微博)7月30日讯 台当局“行政院长”江宜桦与3位“警政首长”30日下午2点半,因涉太阳花学运被控杀人未遂等“罪名”,以被告身分到台北地方法院说明。江宜桦接受2小时后的庭讯之后,接着返回“行政院”接见宾客。“行政院发言人”孙立群晚间指出,江宜桦在庭上,对于法官的询问都详细回答,但全案已经进入司法阶段,“行政院”不便再回应。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江宜桦与“警政署长”王卓钧、台北市政府警察局长黄升勇、中正一分局分局长方仰宁一同因涉嫌杀人未遂等“罪名”,以被告身分到台北地方法院说明。地院外则有部分公民团体约6、70人,在院外召开记者会,高喊“践踏民主、面对审判”、“暴力首谋、江宜桦下台”,但在江宜桦车队驶入后,便宣告散场。
江宜桦今日应讯2个小时,于下午4点半左右离开,赶回“行政院”接见宾客。
江宜桦结束庭讯后,“行政院发言人”孙立群表示,“院长”非常尊重司法,因此亲自出庭。在庭上对于法官询问都详细回答,不过全案已经进入司法阶段,“行政院”不便再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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