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社网(微博)6月23日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胡姓女子和陈姓男友分手后,带着潘姓男网友闯入陈的租屋处,搬走陈的冰箱、冷气机、电视机、床垫等家电或家具,变卖给不知情的回收工人,得款3500元(新台币 下同)。陈返回住处后报警。警方采得掉落在客厅的饮料吸管和烟蒂送验,发现和胡姓女子二人的DNA相符,将二人依窃盗罪嫌究办。
审理期间,胡姓女子辩称,是潘不顾劝阻,擅自搬走变卖,她没有偷。潘反咬是受胡姓女子之托,前往屋内整理物品,不知道物品是别人的,全案是胡姓女子和前男友反目后,胡姓女子的报复行为,与他无关。
一审调查后,采信潘的说词,依窃盗罪判胡姓女子4个月徒刑,潘获无罪。全案上诉后,潘向法官表示,变卖所得其中的200元,他拿去买咖啡,高院法官认为潘知情,和胡姓女子应属共同正犯,改依共同窃盗罪判胡姓女子、潘均3个月徒刑、得易科罚金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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