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社网(微博)7月18日讯 据台湾《联合报》的报道,台“高检署”检察官陈玉珍任职宜兰和新北地检署期间,涉嫌包庇电玩业者施永华,并按月收受贿款,累计金额高达新台币2325万元,台北地法今天依贪污罪,判处她有期徒刑12年、褫夺公权5年。
至于涉嫌帮她洗钱的律师郭学廉,判处有期徒刑6月,自首举发的业者施永华行贿罪免刑,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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