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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男子一夜情遇男性“辣妹” 落跑被告性侵

   新时社网(微博)6月23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刘姓男子与通过手机交友软件认识男性“辣妹”发生一夜情,刘情不自禁伸出咸猪手,却摸到平胸,吓得尖叫逃离。事后“辣妹”提告性侵,桃园地方法院认为,疑遭性侵过程却不曾逃离呼救,判刘无罪。

  刘姓男子去年四月通过手机交友软件,发现一名面貌姣好的“辣妹”发布APP讯息“好想去看夜景”,他以LINE搭讪,翌日凌晨相约见面,发现对方身材高挑,留有齐眉刘海的黑色长发,又穿着撩人短裙、丝袜,一见钟情。

  刘男驾车载对方看夜景,又去KTV续摊畅饮,辣妹一路上不讲话,天亮后两人到旅馆开房间。二人性行为时,刘发现对方是平胸,惊问是不是男生,“辣妹”反问“我有跟你说过我是女的吗?”吓得刘男尖叫逃离旅馆。

  “辣妹”认为受辱,报警怒告刘性侵。法官审理,被害人身高170公分,体重约50余公斤。反观刘身高165公分,体重至多60公斤。被害人还比刘高,体型差距不大,难以想象刘能以体力优势令被害人屈服。

  桃园地院说,被害人直到上旅馆前都未被发现是男性,又未曾开口讲话,直到发生性关系才遭识破男性身份。即便现今社会多元成家观念大举倡导,除非同性爱侣或双性恋者,一般人对同性身体多不会存有欲望,更何况进行性交行为。

  法官指出,没有证据显示刘为同性恋或双性恋者,男性身体应无法燃起刘的性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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