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日報網路報今天社評說,台獨黨綱起草人之一的新潮流大老林濁水,日前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台灣不必“第二次宣布獨立”、“台獨黨綱”原始文字已敘明“台灣主權獨立,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只是一九九一年全代會討論時,陳水扁要求修正文字,硬是加入“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才引起後續爭議。 然而,陳水扁親信幕僚陳淞山卻嚴詞駁斥,強調當年民進黨修正通過“台獨黨綱”,是因當時新潮流系力主的“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面臨美麗島系全面反對,以及國民黨打算以“行政院黨審會”解散民進黨的政治威脅,陳水扁將新潮流沒有“公投程序”作為附加條件的“台獨建國”黨綱版本,修改成現在的台獨黨綱,既化解了民進黨內部分裂危機,也阻止了國民黨試圖以法律手段解散民進黨的政治壓迫。 這兩種說法究竟哪一種是對的?顯然是民進黨的家務事,本來無須贅述。真正值得注意的是,台獨黨綱從一開始就是派系鬥爭的產物,不僅從實體、程序都充滿矛盾,而且民進黨歷任的黨主席都知道,台獨根本就是“喊假的”,但卻沒有人願意說出真相,始終想要以此欺騙選民。 就事論事,台灣主權獨立如果已經是現狀,那麼台獨黨綱又何須以“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為目標?再者,如果台獨黨綱是被陳水扁“改壞了”,那麼當陳水扁在二OO八年下台後,繼任的蔡英文與蘇貞昌,豈不正好可以順水推舟,把台獨黨綱改回來?在過去六年的時間里,林濁水之流何以又不敢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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